记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有何重要意义?
王志刚:科技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对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三评”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三评”工作相比,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科技成果的评价导向作用和价值发现作用发挥不够,对促进产出高质量成果和激励创新主体、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效果不充分。二是多维度、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不健全,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科技成果评价行业不成熟,评价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行业自律和有效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针对这些问题,党中央专门部署研究制定完善科技成果评价的改革文件,由科技部牵头落实。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外科技成果评价制度研究,深入地方、企业、高校院所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一线科研人员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指导意见。
记者: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王志刚:指导意见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提出了十方面举措。
一是首次在政策性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并明确了五种价值的评价重点。二是强调要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推行代表作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四是大力发展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评价,加快建设现代化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五是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六是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制定科技成果评价通用准则,细化具体领域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七是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调整奖励周期。八是坚决破除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九是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信息化评价工具。十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建立成果评价与转化行为负面清单,完善尽职免责规范和细则。
记者:要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关键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请问指导意见作出哪些针对性部署?
王志刚:指导意见直面科技成果评价的堵点难点,把“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作为解决“分类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问题的破题之举,围绕四个问题作出系统部署:
一是在解决“评什么”方面,要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重点是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二是在解决“谁来评”方面,指导意见坚持“谁委托科研任务谁评价”“谁使用科研成果谁评价”,突出评价的用户导向、应用导向、绩效导向。
三是在解决“怎么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成果类型,形成符合科学规律的多元化分类评价机制。
四是在解决“怎么用”方面,指导意见从需求侧入手,以科技成果评价为指挥棒,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记者:请问指导意见将如何统筹破“四唯”“立新标”?
王志刚: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部署,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导向深入人心,破“四唯”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
但我们也注意到,科技评价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基层对“破”后如何“立”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不少单位管理文件上已实现破除“四唯”,但“破”后拿什么评,如何平衡定性评价和定量指标等仍是评价主体面临的难题。科研人员也呼吁破“四唯”后应尽快确立更科学、更公平的评价标准和方式。
指导意见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统筹破“四唯”和“立新标”上提出指导措施,确立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建立政府、市场、第三方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等多主体评价机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方式。比如,对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取得显著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等高质量成果,提高其考核评价权重。
下一步,将选择不同类型单位和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把新的评价理念、方法和标准立起来,探索简便实用的制度、规范和流程,解决改革落地难问题,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做法并进行推广,切实把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正确评价导向树立起来,把多元分类评价体系健全起来,更好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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