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网络安全
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最高检结合办案,就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提升移动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力、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第六号检察建议,抄送公安部等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整治。这项工作还要持续抓紧抓实。
(二)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司法理念要与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相适应,重罪必须依法严惩,轻罪则应依法宽缓、少捕慎诉慎押,更有利于教育改造、标本兼治。最高检要求,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结合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公开听证等,统筹扎实推进。
(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高检开展的企业合规试点就是一项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的履职创新,落实对涉案企业的严管与厚爱。办理经济领域等新类型案件,要切防就案办案,与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治理更高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同时,最高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增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保护效果。
(四)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将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等工作。检察办案不仅要符合法律条文这个“文本法”,更重要的是努力做到符合人民群众感受这个“内心法”,办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
(五)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正当防卫系列案,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最高检还通过“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自诉转公诉,促推网络秩序综合整治,检察理念、法治意识的引领取得积极成效。检察机关必须立足司法办案,更加自觉做好预警预判、防患未然的工作,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将持续做实,把法律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为规矩、形成习惯,实现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
(六)推进检察公开听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截至2021年6月,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共对6.2万件案件组织了听证会,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七)健全巡回检察工作机制
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最高检党组深刻反思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在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基础上,这两年又常态化推进跨省和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发现一大批突出问题,既有监狱执法问题,更有驻监检察不力问题。最高检还将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探索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八)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程序空转”,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意见对此提出了要求。此前,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专项监督,今年又部署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要求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
(九)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对此,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实践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原则,展现最大诚意,穷尽有效努力。比如,要敢用、会用、善用法定调查手段,用铁的事实和证据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对检察机关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无故不整改不回复的,要刨根问底;同级检察院解决不了,上级院就接续监督。
(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近几年,最高检党组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这项工作还要持续深化、抓实,最终目的是增强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检察机关还将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落实已经确定的招录使用、培训练兵、交流共建、互派挂职、领导干部上讲台等举措。
【公选王遴选网推荐阅读】
【2021政法遴选考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1政法遴选考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建设效能
【2021政法遴选考点】“五个三”,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