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机关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现将全国人大机关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8月1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考生需根据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报到地点,由工作人员集中带入候考室。考生须全天候考,面试当天8:30前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北门。
面试地点: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内。
三、面试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四、面试确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于2017年7月17日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有关面试事宜,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7月18日12:00前通过短信和传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1.请考生收到面试短信通知后,直接回复短信平台,回复内容为: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请填写《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详见附件1),并传真到010-83072421。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确认参加面试声明》的备注栏中一并说明。
3.放弃面试者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7月18日12:00前传真到010-83072421。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五、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7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干部一处接受资格复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805,请在信封显眼位置注明“资格复审材料”,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面试确认时传真的《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原件;
3.报名时扫描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外语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材料;
6.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
7.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和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8.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正反面);
9.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任职定级审批表》复印件;
10.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职位、姓名、准考证号);
11.选调生(含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和普通职位)还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录用选调生审批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
六、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办公厅外事局综合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须参加外语专业能力测试。
外语专业能力测试于面试当天举行,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英(俄)语-汉语口笔互译和英(俄)语口头作文。总分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15%。
本次外语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参加考试时不得携带工具书等任何参考资料或辅助电子设备。
七、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外语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外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面试成绩、外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全国人大机关统一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于8月2日参加体检。请于8月2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冠二寸证件照两张到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北门集合参加体检。体检前三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注意休息,避免熬夜和剧烈运动。因需进行抽血、B超、耳鼻喉科等餐前项目的检查,请您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
(三)考察
根据计划遴选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比例为2:1。面试和体检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通过电话通知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人选,没有列为考察人选的不通知。
在公开遴选工作开展过程中,因工作调动、职级调整导致条件不符而丧失遴选资格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有关责任;凡通知考生进入考察范围后进行的提拔均视为突击提拔不予承认,并视情节轻重,必要时可取消考生拟任职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进入办公楼,不得带入亲属等随行人员。候考室内要保持安静,候考室及考场内禁止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电子书等电子产品和上网设备,不允许考生之间互相交谈。
3.考生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全国人大机关负责为参加当天下午面试的考生提供午餐。考生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联系电话:010-830724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
乘车路线:北京市内乘坐公交专线1、专线2、快速公交1号线、特4路、特5路、特7路、特11路、2路、5路、8路、17路、20路、22路、48路、59路、66路、67路、71路、82路、120路、126路、301路、608路、626路、646路、673路、901直达快车等路公共电汽车到前门、前门西、天安门广场西或供电局等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到前门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天安门西站下车后,步行至前门西大街与天安门广场西侧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即到达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请考生到办公楼的北门外等候,由工作人员带进办公楼。因天安门地区周边停车位紧张,不建议自行驾车参加面试。
附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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