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们要认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材料2:盗版书籍、盗版游戏、盗版软件等一系列盗版产品,不管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都产生了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虽然信息技术在解决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上提供了一定的解决方案,但某种意义上又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盗版现象严重,侵权屡禁不止。虽然,一些主流电商平台正在不断尝试打假新模式。如“平台+品牌”的打假共同体模式 “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技术打假模式等。但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一些有待深入研究和解决的新老问题。
某电商平台治理官郑俊芳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当前,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四大新难题:一是假货‘洼地效应’凸显。二是制售假产业化全球化态势愈演愈烈。三是滥用法律与平台规则漏洞进行恶意投诉现象突出。四是制售假者被制裁少且轻。”
一家公司在网上发布了一则招聘信息,想要招聘几名能够熟练使用某款软件的技术人员。这本是一则普通的招聘广告,软件开发者达索公司却从中看出了猫腻:招聘的人员数量远远超过该公司购买的正版软件数量。面对这一疑似侵权行为,达索公司想要起诉维权,却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们手头的证据仅有这一则招聘广告,怎么办?
举证难,被不少业内人士视作维权工作的第一只“拦路虎”。究其原因,在于不少侵权证据难以直接获取。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凌宗亮告诉记者,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原告要证明自己被侵权,需要提供大量证据,比如被告在电脑中安装了盗版软件,“但这对于原告来说非常困难,因为盗版软件往往安装在被告的工作电脑上,原告很难进入被告的办公场所去获取证据。”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注意到了权利人举证困难的“窘境”,对于依法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权利人,如果法院通过其提交被侵权的初步证据推断被申请人有较大可能存在侵权行为,便会及时作出保全裁定,启动实施诉前证据保全,固定相关证据。权利人可以根据法院固定下来的证据提起诉讼。
这对权利人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之前我们为了维权,曾雇佣第三方调查公司来获取证据,不仅成本高昂,还隐藏着不小的风险。”达索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公司将招聘广告作为证据,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公司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上使用涉案软件的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法院审查后很快便受理并启动了保全程序。
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相关证据判断侵权者从中获利多少,是法院之后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知识产权案件中侵权获利的证据往往由被告或者第三方掌握,原告很难自己取得。司法实践中,我们根据当事人申请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实施调查令制度,以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陆凤玉法官说。
司法实践中,有的侵权人有意隐瞒生产和销售情况,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困难。为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探索诚信诉讼告知制度,适度强化诉讼当事人的真实义务与协助义务,引导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动举证、真实举证,对不诚信诉讼行为,依法给予制裁并让其承担诉讼不利的后果。在南京光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法院依法释明并要求被告提供财务账簿以查明侵权范围和侵权获利,但是被告拒不提供。因此,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主张和提交的证据,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赔偿请求,被告只能自食其果。
材料3:新时代创业创新不断加速,迫切需要更高质量、更多数量的知识产权提供支撑。“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基础上形成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中也包含大量的知识产权。及时以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创新成果,是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曹新明说。
“中国正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走向未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说。申长雨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动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到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在更好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新的成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说,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绩,在知识产权审查方面做出了卓越的工作。
材料4:对于知识产权犯罪成本低,郑俊芳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无论是企业、监管机构,还是执法部门,我们付出这么高的成本,最后对制假售假的侵权者起不到震慑的作用。我们看到很多被公安局打掉或抓起来的案例,这些侵权者被判缓刑几个月,回来后又重操旧业,这是很无奈的。”
“应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酒驾现在一旦抓到就入刑。治理假货也要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全链路的记录加上中间大量的检查,及时发现,使人不敢有侥幸心理。与此同时,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要坚持社会共治理念,形成‘技术赋能+多元共治’的数字经济新治理模式,激励社会各方‘主动作为’。” 郑俊芳表示
最新一次修订的《商标法》率先规定惩罚性赔偿,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5倍。《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则正处于新的修订过程中。此外,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中也对知识产权保护给予了明确规定。
除了提高违法成本外,区块链技术方面的应用,也给电商平台在打假方面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目前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与交易可追溯特性为电商打假提供了绝佳手段,正在从理论向实践不断迁移。例如,京东区块链防伪追溯平台已接入超过400家品牌商,覆盖12000多款商品,上链超过10亿条商品追溯数据。苏宁易购,上线区块链商品溯源系统,对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零售等环节进行追踪记录。天猫国际建立了跟踪、上传、查证跨境进口商品的物流全链路信息,支持超过50个国家的30000种进口商品
保护知识产权需要法律、技术双管齐下,社会公民、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全面挤压违法侵权者生存空间,让其无处遁形,不敢违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巡视员毛金生也呼吁,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十分迫切,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新的课题从未来发展看,我国网络环境下,表现出来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国际上尚处于无人区。如果解决得好就有条件将中国的方案转化为国际通行的规则。既可以提升我国互联网领域的治理水平,也可能抓住机遇,赢得互联网时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的制高点。
公选王问题:1.请根据以上材料,请简要概括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200字左右,20分)
【公选王梓桐老师参考答案】
一是法律体系保护不健全。相关法律条款跟不上司法实践,跟进保护不及时,存在漏洞,容易被钻空子;
二是举证难度和成本较大。一些领域证据保存、取证艰难,技术性侵权带来极强的隐蔽性;
三是审查质量和效率不高。侵权人有意隐瞒情况,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困难,不诚信诉讼影响了审查结果。
四是惩罚赔偿制度不完善。赔偿数额不好确定,违法成本较低,惩罚力度不够,对侵权者起不到震慑作用。
2.根据材料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请谈谈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300字,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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