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改革开放,必须妥善地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求解改革“方程式”、规范改革“路线图”、护航改革“新硕果”,从而让改革与法治实现良性互动,形成合力。
在改革决策时有想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一开始就要拧紧思想“总开关”。在改革决策阶段,就要对特权意识、例外主义、等级观念坚决说不。要树立规则思维。即“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坚决反对用例外和特殊取代规矩和章法。同时,要注意把鼓励基层创造性开展工作中的打破常规与不守规则区分开来。明确规则思维的核心要义是要尊重法律的权威、克服人治的随意性,而非墨守成规。要树立程序思维。领导干部要摒弃只要目的正当合法,可以不计手段实现目标的非程序理念。通过使用好法定程序这个“过滤器”,筛出人情、偏见、喜好、随意等人治情感因素,让处理事情的过程公平公正。要树立权利制约思维。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违法用权,不搞一言堂、家长制。要始终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手握戒尺,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在解决矛盾时有办法,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改革要有办法,仅仅靠有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观念和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涉及许多利益关系深度调整,一方面是大胆探索、不断试错,另一方面是对顽瘴痼疾开刀,难免会触及很多深层次的矛盾。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想法,也要有办法,善于将自己法治理念、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矛盾的“金点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的基本组成部分”。领导干部首先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基础的法律素养。其次要善于从法治层面观察问题、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依法解决公民的合法诉求,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达到能够引导群众由衷的相信法律、学习法律、使用法律、维护法律的效果。
在推动发展时有做法,始终坚持依法治理。办法和想法是否有效,最终要靠实践来检验。换句话说,领导干部要在改革开放中用好“法”宝,不能只停留在意识里、理念上,而必须见之于行动。新时代,我们正在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更需要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将改革发展的实践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运行中去,用法治引领改革的方向。对于一些“出新”“变通”跑在了既有制度约束之前,要做好相关的立法工作。今年应对疫情,许多新产业新业态得以快速发展,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加快释放,还有基层改革中涌现的新经验、新做法,都要求要主动推进立法工作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立改废释等多种途径,使立法工作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作者:孙婕)
更多遴选策论范文、高分作文,推荐学习公选王遴选网【策论范文】【遴选笔试真题及答案】栏目。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