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功能分区“+” ,是建立在放大优势、强化功能、彰显特色基础之上,通过生态水系、功能特色、基础设施、体制机制的链接,形成一个功能互补、协调联动、融合融通的江苏发展共同体。
实行“水系+”,突出水韵标识,打造发展新品牌。四大功能区,除淮海经济区外,都与“江、河、湖、海”密切相关,并且由大运河相贯通,彰显“水韵江苏”品牌。应加强规划统筹,借助运河连通长江、淮河两大河流,太湖、高邮湖、洪泽湖、骆马湖、微山湖等五大湖泊的优势,实现各大功能区的有机连接,构建生态区和经济区相辅相成、 发展带与生态带交相辉映的网络化空间,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有机发展的城市网络体系。
实行“特色+” ,突出柔性边界,放大生长新优势。“1+3”在综合考虑设区市行政边界的基础上,更多的以县级为单位组团,具有一定的边界柔性,旨在通过缩小发展单元、优化组合方式激发发展新动能。扬子江城市群重点推进城市+,把一群城市织成城市群,促进一体化发展;沿海经济带重点推进海洋+,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再造一个海上江苏;江淮生态经济区重点推进生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徐连经济带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在对接国家大战略中做大格局、做出影响、做成区域中心。
实行“交通+” ,突出轴带引领,构造多维新空间。加快沿江高铁环和江淮地区高铁建设,重点在高速铁路、城际轨道、隧道交通等方面实现突破,逐步消除制约人才流动和通勤的瓶颈。发展沿江北岸的交通,注重发挥通道和传导功能,促进“1”和“3”的连接对接。超前谋划江苏机场群,打造江苏面向全国和国际的立体交通大格局。
实行“机制+” ,突出改革主线,探索发展新路径。赋予县级在功能区经济发展和跨区域合作方面更大权限,着力推动县区点对点的合作和融合。跨江合作尤其要缩小单元,采取点对点、多组团、连线成片的策略推进,让跨江融合战略首先在县域落地。对县级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与功能板块相适应的差别化经济财税政策、考核评价体系,构建由省、设区市和县及各类开发区组成的多层级协同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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