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如何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领导干部要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成为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各级党组织要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是贯穿始终的核心要求之一,为我们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提供了重要遵循。
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我们党很早就重视解决这个问题。
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出台以后,我区研究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着重对“什么渠道下、什么人下、怎么下”3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2015遴选公务员热点】解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中办发文明确干部“下”的6种渠道
什么渠道下、什么人下、怎么下?
一是规范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即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把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作为“下”的重要渠道,重点在于整治那些批评教育不管用、党纪政纪处分够不上的“不贪不腐也不为”的干部,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干部“下”的难题。
二是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中央《规定》明确了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我区《实施细则》增加了8种情形,包括涉及民族宗教工作态度不鲜明、欺上瞒下骗取利益或荣誉、履行工作职责不力、漠视群众合理诉求、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差、干部年度考核表现落后、经纪律审查巡视等发现有违规行为、领导干部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供了明确依据。
三是提出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程序步骤。《实施细则》提出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6个程序步骤,包括调整动议、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同时对每一个程序步骤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公平公正、健康有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提供了保证。
坚持精准施策,充分发挥“上”的正向激励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必须在推进“下”的同时,着重让优秀干部“上”得来,树立鲜明正确用人导向。
让优秀干部“上”得来
第一,畅通“上”的渠道,激发内生动力促“愿为”。要顺时应势、把握时机,不断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一是选人用人理念要适应,盘活整个干部资源。
二是选人用人导向要适应,做到知事择人、人岗相适。
三是选人用人方式要适应,实现精准识人选人。
四是选人用人责任要适应,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二,加大教育培训,增强实际本领促“善为”。在培训内容上,重点把五大发展理念纳入各级干部培训班、研讨班、进修班,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教育培训,让干部搞清楚、弄明白新常态下“怎么看”“怎么干”,不断提高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水平。
第三,重视关心关爱,解除后顾之忧促“敢为”。发挥思想教育的引领作用,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一要建立关心关爱机制。在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的同时,要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二要完善容错机制。党组织要求干部敢于担当,其自身必须“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要为冲锋陷阵者担当、为敢于亮剑者担当、为勇于改革者担当、为无私忘我者担当,当他们工作上出现偏差时,要给予适当包容,尽可能让他们思想上不背包袱、政治上不受影响。另外,对“下”的干部影响期满、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可适时使用,让他们也有盼头、有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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