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厦门市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留下的真挚为民优良传统,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文明创建的奋斗目标,立足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文明素养,连续4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文明城市与文明市民共同成长、共同提升。
一、始终坚持创建为民,着力激发群众认同感。
近年来,我们把文明创建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重要抓手,把创建为民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力求给群众带去更多实惠。
一是把深化创建与补齐民生短板紧密结合。围绕加快跨岛发展,全面展开5条地铁线、新机场、“两环八射”快速路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未来4年建设10万套以上公租房,创造了分级诊疗厦门模式,积极破解交通难、就医难、住房难。
二是把深化创建与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紧密结合。去年以来,结合台风灾后恢复重建、服务保障金砖会晤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再提升,灾后重建再发力”,着力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的“加减法”,通过“两违”整治、绿化提升、市政设施完善、优化管理等措施,腾出更多空间为群众修建绿地、社区公园等。
三是把深化创建与办好民生实事紧密结合。从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入手,扎实办好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实事。在历次考评中,市民对文明创建的支持率和满意度都保持领先,这也成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一大亮点。
二、始终坚持创建惠民,着力提高群众获得感。
我们把顺应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
一是顺应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期待,生态建设投入达GDP的3.67%,居全国领先水平;空气质量连续两年居全国74个大中城市前五位,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率先获评国家生态市。
二是顺应群众对优良秩序的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以打造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为目标,推行立体化防控、多元化调解、网格化服务,连续三届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注重通过立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现行96部地方法规中,涉及社会文明建设的达81部;《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三是顺应群众对优质服务的新期待,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积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多规合一”改革成为全国样板。
四是顺应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102家社区书院, 30多万人次听课受益。
五是顺应群众对民生保障的新期待,率先实现大病医保城乡全覆盖、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认定、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全市统一、居家养老服务全面覆盖,民生保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始终坚持创建靠民,着力增强群众参与感。
发挥群众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市民在自觉参与中提高文明素质。创建工作的市民参与率达98.8%。
一是注重媒体宣传。依托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文明创建在行动》等专栏,传播文明理念,倡导文明行为。
二是注重学校教育。率先编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丛书》,作为中小学德育教育必修课,从“摸不着”到“抓得住”,得到中宣部、教育部肯定。不断深化“启航明天·争当四好少年”主题队会和“文明小博客”等活动,促进青少年文明素养提高,进而带动家庭文明、社会文明。
三是注重培育风尚。发挥全国道德模范何祥美、时代楷模陈清洲等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谐邻里节和推荐身边好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向善向上的强大精神力量。大力倡导志愿服务,全市50多万名志愿者经常性开展活动。
四是注重机制创新。推动文明创建从“靠政府”变为“靠大家”,群众行动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持续推广“门前三包”“挂牌整治”,创新市民文明监督评价机制,组建市民文明巡访团,开展“随手拍”,引导市民随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在抗御超强台风“莫兰蒂”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广大市民不等不靠、人人行动、同舟共济,让世界看到了一个有大爱、有品格、有力量的文明厦门。
今年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将在厦门举行。这既是向世界展示美丽厦门的重大机遇,也是对文明厦门的全面检阅。我们将努力推动厦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将一个文明和谐、开放自信的文明厦门展现在世人面前。(作者为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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