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恩施州政发〔2017〕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生态为先、功能为要、文化为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思想,以“国际视野,国家标准,地方特色”为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卫生、健康、旅游、智慧”为核心内容,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薄弱、城市承载力不足、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交通不畅等“城市病”问题,构建权责明晰、执法规范、管理精细、投资多元、滚动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打造宜居宜旅宜业的魅力新州城。
(二)发展目标
州城要按照地级市建设标准和要求,建设成为“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的州域龙头城市。州城中心城区规划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50 平方公里;到2030年人口规模达到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65平方公里;远期建成人口规模过100万的大城市。努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成为武陵山区域中心城、交通枢纽城、生态旅游城、民族风情城、山水园林城、历史文化城。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三)完善州城规划机制
理顺规划管理职能。按照“州级决策审批、市级监管实施”的原则,明确州、市两级在州城规划区的管理职能。州级主要负责组织编制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各层级法定规划的成果审查;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定点、规划条件、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批;规划实施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市级主要负责建设项目准入审核;建设项目规划放(验)线、日常跟踪管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验收核实,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证明;规划违法行为查处;私人建房的规划管理。市级层面不再负责规划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审查;州级层面不再参与具体项目的规划验收核实和绿地率验收工作。
健全规划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州、市规划管理联系会议制度,以现行的州规划局业务办公会议为基础,恩施市政府领导及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参会,定期对规划决策审批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建立市级规划监管实施会商制度,以现行的恩施市规划委员会为基础,对规划监管实施的重要事项,可请相关州直部门负责人参会议定。
提升规划审批效能。及时召开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会议和州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审定建设项目规划。对州城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容缺预审和并联审批,必要时提请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四)完善州城建设机制
明确职能分工。州级层面发挥行业指导、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作用;恩施市是州城建设的责任主体,履行属地城市建设管理、业务监管、跟踪服务职责,形成州级统筹、市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制定建设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超前谋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实现谋划一批、研究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
创新建设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实施清单管理。州住建委对州城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目标管理,会同恩施市政府及其他州直、市直相关部门,制定州城城市建设项目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项目建设。
(五)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
明确土地管理责任。恩施市政府和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分别是辖区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土地管理负总责。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落实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建立全州统一的国土资源交易平台,成立恩施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集中交易。成立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做好州国投公司土地融资的相关工作。
(六)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按照中央和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州级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设立恩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各乡镇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力量下沉”的原则,相应划转有关编制、人员和经费,负责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机构“三定”方案由恩施市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三、推进州城建设
(七)坚持规划引领和计划管控
加快完善州城规划体系,做到“有规可依”。完成《恩施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恩施市市、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调整)》,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合一”试点,完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建立有利于规划管控和彰显恩施地域特色的城市设计编制方法,完成《恩施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
树立法治规划理念,做到“有规必依”。坚持“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严格规划实施。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科学确定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条件,严格管控城市“三区四线”和山体、水体等生态保护区域。制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规划,按园区规划实施建设,严把项目准入关。
强化批后监管,做到“违规必处”。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日常巡查快速查处机制,强化批后公示管理,加强规划督察和执法。
实施计划管控,有序推动州城建设。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旧城改造计划、棚户区改造计划、城市建设计划,按规划、依计划、有步骤实施建设。
(八)统筹推进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
新区建设坚持“实用、经济、绿色、美观”原则,做到设施齐备、功能完善、风貌管控、特色鲜明。强化新区建设引导,拓展城市骨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新区建设品质。推进基础设施先行,达不到“净地”条件的土地不得出让;及时跟进公共服务设施,聚集人气,引导新区项目采用新理念、高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打造品质高端、环境优美、设施齐备的城市新区。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落实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建设要求。
旧城改造要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着力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老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科学实施旧城改造计划,完善功能配套,降低建筑密度,增加建筑开敞面,畅通城市风道,改善环境质量。适度降低旧城改造开发强度,从严控制零星地块开发,按照规划路网完整地块实施旧城改造;坚持政府主导拆迁,推行货币化安置模式。
(九)全面提升州城服务保障能力
进一步提升州城路、水、电、气、信息等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城区道路建设,按照“六纵五横三环”城市布局拓展城市骨架,疏通城市道路交通“毛细血管”,形成“城内成网、城外成环、环网相连、节点畅通”的路网结构。加快供水能力建设,着力推进车坝河水库、喻家河水库建设,升级改造老旧水厂建设,大力实施二水厂迁建、三水厂扩建、四水厂新建工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供电管网建设,确保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同步进行,科学规划供电管网布局,分阶段对老城区电网进行改造,规范新城区电网设置和布局。加快完善城乡燃气管网规划,着力实施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城区天然气管网覆盖工程。优化升级固定宽带和无线通信网络,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积极构建高水平的信息化系统平台,通过信息提取、要素补充、数据重组等加工处理,满足共建共享要求,实现城市管理智能化,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十)全面推进州城“双修”工作
全面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加强对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严禁开山采石、破山修路、劈山造城。开展水体治理和修复,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系统开展河流、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加强对城市水系自然形态的保护。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工程,建设十大州级城市公园、十大区域性公园,合理规划社区公园,逐步形成城市公园、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三位一体的城市公园体系,确保州城城市绿地率达34%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新开工建设城市主干道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解决“马路拉链”问题,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确保污水处理提升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推进完成清江流域治理城区段夜景亮化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城区老旧路灯、景观灯更换工作。完善城市雕塑、标识标牌、景观小品、群众广场、活动中心等城市功能性配套,提升城市品位。开展文化抢救和文体惠民工作,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力度,实施施南古城文化抢救工程,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和健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图书馆、体育馆、老年活动中心、展览馆等文体设施的谋划建设力度。
(十一)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
做大州、市两级投融资平台,盘活州级政府性资产,通过资产注入等方式,增强州国投公司融资规模和能力,支持州国投公司主要为州城建设项目融资。加大资金调度支持力度,对恩施市承担的州城建设项目,财政在资金拨付和调度上予以适度支持。积极支持恩施市、州经济开发区向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州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除用于规划编制工作以外的部分,主要安排给恩施市和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用于州城建设。积极对接上级投融资支持政策,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和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对州城产业的投资;州级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到州城产业,充分发挥州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十二)深入推进“六城”同创
驰而不息抓好州城“六城”同创工作,紧扣创建目标,分年度列出创建任务和项目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充分发挥州、市两级“六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协调、指导、宣传、督办、考核等职能,加强城市管理派驻机构的管理。深入开展治堵保畅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强化日常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错峰上下班等措施,切实缓解拥堵难题,力争实现人行其道、车畅其流、通行有序的目标。州城各部门各单位自觉参与“六城”同创活动,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公厕等公共设施,鼓励停车资源错时共享使用,带头支持“拆围”“拆违”等工作,推进绿道建设,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进社区、对口帮扶老旧小区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谐街区、文明社区。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能,加强对推进城镇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重点项目、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加强综合协调,实施重点调度。调整完善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主任,常务副州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副州长、恩施市人民政府市长任副主任,恩施市、州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州、市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相应的工作职责,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十四)加强检查考核
完善州城规划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空白。强化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查,多措并举,加快解决制约州城规划建设管理的障碍问题,对不主动作为的部门和单位,严格问责追责。将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对州直部门、恩施市委市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体系,具体考核由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新闻舆论监督,提高广大市民对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州城建设的良好氛围。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