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事关乡村振兴、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但有人为追求眼前利益,随意改变耕地用途,非农占地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农民用基本农田种果树、搞养殖、挖鱼塘,甚至进行建窑、建房、采石、采矿等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活动,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此类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活动属于违法行为。
一要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大家的耕地保护意识。坚持依法用地,实施土地动态巡查,严控耕地占用。
二要加强执法监察,实施国土、农业等部门联合执法,并聘请社会监督员,及时发现和纠正乱占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完善政策制度,比如调整粮食直补政策和发放方式;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建设、管控、保护、补划”的长效机制;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的“智慧耕地”管理平台,实现耕地保护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织密“耕地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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