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18〕29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深刻学习领会《意见》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以有效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动力为主线,以解决干部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等问题为重点,从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考核评价作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创新创业合力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向广大干部发出了攻坚克难、奋发作为的动员令,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切实将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政治教育、思想引导、待遇保障、人文关怀等方面贯通起来,作出通盘部署、制度安排,促使广大干部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践行者、新使命的奋力担当者、新征程的自觉开拓者,凝聚起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
2.开展“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深入开展向黄大年、郑德荣等优秀共产党员和时代楷模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先进为榜样,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3.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重要指示精神,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大胆地用,使他们有舞台、受褒奖。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对那些大事要事难事中挺身而出、勇于担当,不讲条件、不计付出的干部;对那些攻坚克难、拼搏奋进,遇到矛盾不回避、面对困难不退缩的干部;对那些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收兵,持之以恒、勤奋敬业的干部;对那些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对那些平日埋头苦干、聚精会神抓发展,履职尽责、尽心尽力的干部;对那些在脱贫攻坚一线、困难艰苦地区扎实苦干、敬业奉献的干部,要大力肯定,积极提拔或放到重要、关键岗位上发挥作用。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荐一批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打破常规大胆提拔使用,形成强烈的正向激励效应,鼓励带动更多干部积极担当、奋发进取。
4.切实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我省实施办法,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做到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注重通过年度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审计、信访等多种渠道,全面掌握干部情况,发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坚定,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全面不到位,履行岗位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视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起来、严格起来,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要将推动干部能下的情况纳入巡视和选人用人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在干部管理上宽松软,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应问责不问责、应免职不免职、应调整不调整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责任,以强化问责督促责任落实。
5.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激励鞭策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健全完善我省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突出考核重点,注重考察干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破解改革难点问题等情况。实行精准化、差异化考核,区分地方、直属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各类领导班子,以及正、副职岗位,突出核心职能和重点任务,科学提出分类考核指标。开展实绩研判,强化综合分析和比较印证,注重将干部取得的业绩与前任相比较、与班子成员相比较、与更大范围的同行相比较,对业绩进行背景分析、环境分析、成本分析,确保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分析评价干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真正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结合起来,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进行褒奖和鼓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处理。对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6.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严肃查处恶意诬告陷害行为,认真甄别举报线索,对恶语中伤、散布谣言、诬告陷害的,要坚决进行追溯调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落实领导干部函询回复采信反馈制度,对情况说明清楚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并书面反馈。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7.着力加强领导班子专业化配备。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大力选配具有专业能力、专业思维、专业方法、专业精神的干部,把干部心思和精力引导到钻研业务、竞相干事、拼搏进取上来。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对现有干部队伍进行梳理,根据专业知识、专业经历、专业能力等情况,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建立专业干部人才库。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匹配度,坚持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不搞将就凑合、论资排辈、内部平衡,确保一个班子的专业素养整体适应一个地方发展需要、一个单位核心职能需要、一个企业主营业务需要、一所高校立德树人需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效能度,紧紧聚焦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需要,补齐补强专业“短板”,注重选配一批熟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数据信息技术、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新型城镇化、金融信贷、城市规划建设等专业的干部,注意把高校、国企、科研院所经过摸爬滚打、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交流到党政机关任职,带动我省相关领域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8.开展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精准对接党和国家事业对干部提出的专业化能力需求,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精选培训对象,重点加强各级党政“一把手”,优秀年轻干部,现代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金融、城建、信息化等领域紧缺人才的专业化能力培训。精选培训资源,发挥省直部门本行业本领域专业化资源优势,借助全国“双一流”高校学科和师资优势,利用先进发达地区丰富改革实践培训资源,组织开展系统性专业化培训。精选培训方式,开发运用以问题为牵引的培训模式,不断优化专业化培训链条,强化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高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9.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切实做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互相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谈心谈话时要敞开心扉,诚恳指出存在问题,互相交换观点看法,深入探讨解决举措,有效增进了解和共识。组织部门要把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作为倾听干部心声、体现人文关怀的一项重要举措,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与提拔任职干部、离退休干部、受处分干部以及到龄专家院士的谈话,对表现突出、作出成绩的,要注重表扬勉励;对有了思想问题、遇到实际困难的,要及时释疑解惑,真正使谈心谈话起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释放压力的作用,体现干部人才之家的温暖。
10.执行落实好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措施。坚持对干部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推动各项激励和待遇保障制度落实落地。积极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拓宽干部职级晋升通道;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地区附加津贴、公务员奖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等制度,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增强职业荣誉感,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落实干部体检、休假等制度,关注干部心理健康,丰富文体生活,保证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11.大力重视和关爱基层干部。坚持重心向下、目光向下,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他们在基层安心、安身、安业,激发干部队伍投身基层工作的动力。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实行“考录到基层去、遴选从基层来”,合理降低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加大省市党政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工作力度,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行全覆盖,切实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天花板”困境,让基层干部工作上有干头、事业上有奔头。注重从生活待遇入手,落实好基层干部各项福利待遇,对工作实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干部进行表彰奖励,真正为基层干部暖心、提劲,促使他们愉快地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12.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准确把握舆论宣传工作的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围绕全省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坚持激浊扬清,注重保护干部声誉,维护干部队伍形象,避免说风凉话、泼冷水,最大程度增强干部荣誉感,调动干部积极性。深入挖掘选树一批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他们的业绩和事迹,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
13.强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责任落实。健全责任机制,各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执行《意见》规定要求,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布局,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关键中的关键”,要扛起责任,做好示范,不仅做落实《意见》精神的表率,还要做担当作为的表率,在克难攻坚、勇挑重担、锐意进取上,担当领跑者、带头人,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公道正派,旗帜鲜明地为改革创新者、干事创业者说公道话、撑腰鼓劲。要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及时将中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干部,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扩大知晓面和认同度。各级组织部门要承担起牵头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跟踪问效,细化配套措施,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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