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下旬,苏州市委召开部分市、区党(工)委书记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会,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乃翔在会上强调,要履行政治责任,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必须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今年以来,苏州市纪委市监委以推动问题解决为巡察工作落脚点,创新实施集体约谈、联动督查、科学评估三项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明确整改责任,实施集体约谈。苏州市制定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和整改落实责任,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市委主要领导对涉及巡察整改的30位党组织“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着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解决。苏州市委巡察办以约谈为契机,发出共性和个性问题整改清单28份,涉及问题60余个,明确责任时限,压实责任分工,督促对照检查。
紧盯整改过程,深化联动督查。苏州市构建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三方联动”督查督办机制,组建3个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采取单位自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方式,对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涉及的24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回访、集中督查,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着重查看整改责任态度、整改落实成效和制度机制建设,形成督查专题报告,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今年以来,该市通过整改专项督查共发现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全面整改成效不够凸显等问题21个。
聚焦整改成效,优化科学评估。苏州市完善了整改评估程序,以项目化管理试点推动整改评估机制建设,通过强化“集体评估”,从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职能部门中遴选代表,组建巡察反馈问题评估专家库和评估小组。该市还探索“量化评估”,将整改成效量化为共性和个性评估指标,评估组形成量化评估表,并探索构建市县巡察工作整改评估体系,采用评议质询、集体会商、现场票决等方式对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推动真整改、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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