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发起总攻、夺取全胜,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扶贫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扶贫开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任务”“扶贫开发要坚持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等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构建大扶贫格局”等重要论述,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着力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深刻领会“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加强作风建设抓扶贫”“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等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决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夺取脱贫攻战的全面胜利。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历史机遇,是对全省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宗旨观念牢不牢、工作作风实不实的严峻考验。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汇聚起打赢脱贫攻坚战、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磅礴力量。
二、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群众不富、寝食难安,小康不达、誓不罢休”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力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连续发起春季攻势、夏季大比武、秋季攻势、春风行动等战役,坚决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减少贫困人口670.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7.7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国前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了新的部署。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和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倾斜,中央机关各部门鼎力支持,东部发达地区全力帮扶,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面临着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重大历史机遇。紧紧抓住用好这一机遇,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必将历史性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当前,全省还有280万贫困人口,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贫困群众长期稳定脱贫致富难度很大,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脱贫攻坚越往后,遇到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突破贫中之贫、艰中之艰,化解特殊贫困群体难题,实现脱贫效果的可持续化,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正视和解决好的重要问题。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增强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确保坚决打赢脱贫这场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脱贫措施,持续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用好“五步工作法”,深入推进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坚决夺取2018关键之年的决定性胜利,坚决夺取2019冲刺之年的根本性胜利,坚决夺取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
(三)任务目标
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147万人,易地搬迁脱贫150万人,发展教育就业脱贫55万人,生态补偿脱贫78万人,社会保障兜底56.7万人,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全省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下,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其中,2018年脱贫120万人、实现18个贫困县摘帽;2019年脱贫100万人、实现20个贫困县摘帽;2020年脱贫60万人,实现13个贫困县摘帽,实现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特色主导产业覆盖所有贫困村,3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全部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巩固完善“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坚持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既不急躁蛮干,也不消极拖延,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更加注重帮扶长期效果,更加注重抑制返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
——坚持产业振兴,夯实脱贫根基。推进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思想观念、产业发展方式、作风上的革命,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组织方式、资金筹措、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培育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确保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坚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脱贫攻坚战的投放,发挥资本市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形成脱贫攻坚资金多渠道、多样化投入。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党政机关定点扶贫,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
——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用好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五步工作法”,提高攻坚能力。实施经常性的督查巡查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全力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
(五)全力打好以农村“组组通”硬化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硬仗
按照“不搬迁的村寨要通公路、不能通公路的村寨要搬迁”的要求,全面实施农村“组组通”硬化路三年大决战,确保2019年实现3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100%通硬化路。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高速公路、航运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国省道改造,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基本实现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全覆盖。以示范县为载体,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优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数民族村寨和风情小镇等旅游景点景区交通设施。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配套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2019年6月底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实现全覆盖。推进农村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坡耕地灌溉系统建设。
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电力、通讯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行政村动力电全覆盖。深入实施“宽带乡村”“智慧广电”工程,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30户以上自然村寨4G移动信号全覆盖。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每年完成6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建立“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级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有机废弃物兑换的绿色积分制,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改善。加快建设森林小镇、森林村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环境。
(六)全力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
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全面完成188万人易地搬迁脱贫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0万人。
全面落实“六个坚持”,坚持省级统贷统还,坚持以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主,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坚持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坚持不让贫困户因搬迁而负债,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全面落实“五个三”综合配套政策,有效盘活耕地、林地、宅基地等资源,着力打造易地扶贫搬迁和谐社区、活力社区。建好社区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下沉,切实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社会治理等服务,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社区,助推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
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坚持以深度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为重点,依托对口帮扶城市和省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扶贫覆盖面,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优先在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巡河保洁员。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实施“双千工程引进和培育的工业企业、旅游企业,要带动贫困人口就业。鼓励和引导施工企业优先吸纳当地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支付合理劳务报酬。
(七)全力打好产业扶贫硬仗
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扩大产业项目对贫困户的覆盖面,避免“垒大户”“堆盆景”,让贫困户成为产业发展的最大受益者。坚决打好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硬仗,大力发展茶叶、蔬菜、食用菌、精品水果、中药材、生态养殖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力发展花卉苗木、油茶等林草产业及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延伸生态产业链,着力构建生态产业化山地特色生态产业经济体系,实现荒山增绿、贫困群众增收。
积极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落实农户在产业链、利益链、价值链环节的份额,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造“多彩贵州”“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产品品牌,支持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八)全力打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
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继续压缩党政机关6%的行政经费支持教育脱贫攻坚。多渠道增加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乡村幼儿园建设,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争取军委机关、军队有关大单位对口援建八一爱民学校。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精准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增强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便利性,落实好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精准脱贫计划,办好免费订单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推动全省高校服务农村产业革命,教育系统实现“校农对接”全覆盖。实施好“特岗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加大农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加大对贫困地区招生倾斜力度。做好贫困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实施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行动计划,多形式办好扫盲班,全面开展农村扫盲教育。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数据比对机制,落实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救助”资金,推动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等便民惠民措施,确保贫困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抓好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全面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全过程精细化、电子化、痕迹化管理服务,实现疾病分类精准救治。全面完成并巩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抓好东部省市三甲医院对口帮扶66家县级人民医院、国内三甲中医院对口帮扶64家中医院、军队三甲医院对口帮扶10家县级人民医院工作。健全农村急救体系,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省市县乡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将会诊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开展“万医下基层”活动。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深入推进生育健康全程服务,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大力实施农村住房保障行动。分类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无房户民政救助兜底、农村老旧住房整治等工作,确保应改尽改、应搬尽搬、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动态调整,改造一户、销档一户,防止漏改错改。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因地制宜同步实施改厨、改厕、改圈。落实好农村危房等级划分、补助标准和各级财政分担政策。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2019年底前完成全省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四、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五个专项治理”
(九)深入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评专项治理
坚持对照标准查、发动群众查、突出重点查、数据比对查、扶贫专线查、对应程序查、落实责任查,严格标准要求,大幅度降低漏评率、错评率,显著提高群众认可度。重点排查建档立卡之外的农村低保户、危房户、大病患者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家庭、老人户、居住偏远农户等七类特定群体,建档立卡之内达标退出后又返贫的脱贫户。适时开展建档立卡专项评估检查。研究制定省对贫困县摘帽退出的考核检查办法,确保退出质量。配合国家开展贫困县退出抽查。
(十)深入开展贫困人口错退专项治理
开展贫困人口错退专项治理,系统锁定对象筛查,核查退出是否符合程序、标准,开展入户核查认定,着力补齐短板,严格落实责任,坚决纠正贫困户“被脱贫”现象,大幅度降低错退率。开展各级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活动,严格执行贫困识别和退出标准、程序,不断提高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
(十一)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不到位专项治理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不到位治理,实现建档立卡户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全面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按照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级主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农村老旧住房整治,2018年底前已摘帽县和非贫困县完成治理,其他贫困县在申请摘帽当年完成治理。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全省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现象。
(十二)深入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
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治理,实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逐步规范、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升。坚持因地制宜、群众利益至上原则,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出方向和扩大支出范围。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构建省市县乡四级从预算安排到拨付、使用、绩效评估的全流程监控机制,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继续实行贫困县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提高使用效率,实现扶贫目标与扶贫资金投入总体平衡。规范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行为。
(十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提高群众获得感和认可度。各级纪委监委要深入推进“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行动,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强化对基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打击“村霸”“寨霸”。
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重点,认真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实现对全省65个贫困县,以及与脱贫攻坚联系紧密的省直相关部门巡视高质量全覆盖。发挥好审计监督、民生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处理好各级群众工作中心收集的群众意见和诉求,用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和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用好问责“杀手锏”,狠抓失职失责反面典型,强化通报曝光,以常态化问责倒逼担当尽责。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抓实干之风、勤俭节约之风,推行“五步工作法”,优化政策设计,细化工作部署,强化干部培训,深入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实施“四个聚焦”主攻深度贫困地区
(十四)扶贫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
中央安排我省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倾斜。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部委在教育医疗保障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方面给予我省深度贫困地区更多支持。深度贫困县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
(十五)东西部扶贫协作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
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把东部地区协作支持的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聚焦到深度贫困地区。市(州)党委、政府主动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交流沟通,深度贫困县主动到东部结对县(区)谋求合作,实现乡镇和深度贫困村结对帮扶。认真研究东部城市产业结构、市场需求、人才优势、企业特点,挖掘协作潜力,拓展协作领域。
(十六)基础设施建设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
中央安排我省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布局在深度贫困地区,省、市安排的年度“四场硬仗”项目优先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加快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十七)帮扶力量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
强化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极贫乡镇定点包干指挥长制,挂帮14个深度贫困县和20个极贫乡镇的省领导要亲自指挥,深度贫困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省直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各尽其责。进一步压紧压实“五主五包”责任链,选派精兵强将到深度贫困地区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帮扶、社会帮扶等各方力量更多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
(十八)强化特殊贫困群体帮扶举措
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鼓励各地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
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提供托养服务,逐步推进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深入实施“福康工程”等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
(十九)开展扶贫扶志行动
扎实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深化“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活动,充分运用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夜校等,加强思想、道德、文化、感恩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坚决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风气。深入开展向黄大发等时代楷模学习活动,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脱贫攻坚群英谱,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用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大力推进“文军扶贫”,实施文化下乡工程,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千村扶贫计划,通过文化创意设计提高文化产品品质,提升贫困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整治陈规陋习,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深入推进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
(二十)对照“八要素”找差距补短板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牢牢把握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组织方式、资金筹措、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八要素”,强弱项补短板,一个要素一个要素地设计、部署、检查、考核、推进,全流程、全环节推进结构调整。省直部门结合职能为产业革命多出力、多做贡献。
(二十一)大力抓好产销对接
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建设全省统一的农产品推介平台,引导生产基地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订单式生产,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学校、医院、监所、军营、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形成稳定长期的销售渠道,实现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产销衔接。强化与流通企业的对接,推动贵州农产品进入省外大市场。强化销售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本地流通企业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企业。继续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支持各地在对口帮扶城市设立农产品分销中心。开展农产品产业链招商,引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优强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深度融合的供应链体系。开展农村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用好农村电商综合平台,推动线上线下互动互补,实现冷库县域全覆盖、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基地全覆盖、电商服务贫困村和规模化基地全覆盖。
(二十二)大力提高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坚持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按照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突出短平快的思路,做大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抓好全省500亩以上大坝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基地。加强对农产品产业链、价值链的研究,建立选育种、种植、田间管理、分拣、包装、加工、储运、销售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十三)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方式,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支持申报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支持合作社跨村发展,合作社要覆盖全部贫困户,力争覆盖全部农民。
七、加强脱贫攻坚支撑保障
(二十四)强化财政投入保障
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
加强资金整合,赋予县级层面更充分的资源配置权,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扶贫模式,支持引导市场和社会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和扶贫项目建设。
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规范扶贫领域融资,补强扶贫投入能力,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
(二十五)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脱贫攻坚金融服务需求,实现当地存款70%以上用于当地贷款投放,确保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增加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限额,确保14个深度贫困县累计60亿元扶贫再贷款限额循环使用,力争到2020年贷款余额突破1400亿元。争取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形成的不良贷款实行差异化考核。
加快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及绿色金融建设,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规范用好“特惠贷”,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资源、产品等抵押担保贷款试点,缓解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政策性银行机构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领域投入力度。用好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创新资金募集、投放、管理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加强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健全农业担保机制。
引导证券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结对帮扶力度,用好用足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绿色通道政策,加大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加快引进拟上市企业落户贫困县,支持贫困县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农房保险等保险扶贫保障体系,开发推广“黔惠保”系列产品,减少农户因灾或因市场价格波动损失。
(二十六)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
支持贫困地区编制村庄规划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用脱贫的潜力,用好土地整治等政策,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脱贫攻坚用地应保尽保。开辟绿色通道,缩短扶贫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时限。对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先行用地。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最大限度向国家争取跨省域调剂指标,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在省域内调剂使用。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旧房拆除复垦,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收益主要用于“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集约利用水平。
严格执行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法规,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大力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采取综合措施引导农民集中建房。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加强生态扶贫,加快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支持力度,在确保省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和易地扶贫搬迁腾退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二十七)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计划
健全完善人才服务脱贫攻坚的有效机制,深入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培养规模。贫困地区在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从贫困地区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
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开展科技精准帮扶行动。在贫困县布局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实施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技术榜单,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农村产业革命重大技术难题攻关。推进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各类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扶贫技术团队,选派科技特派员和农业辅导员,重点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引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挂帮、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或带薪离岗创业,牵头组建各类合作社,发展扶贫产业助推脱贫攻坚。
实施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统筹各类培训资源,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熟练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开发覆盖全省农村的农民全员培训电视点播频道系统。
八、深入推进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二十八)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
把产业帮扶、人才支持、市场对接、劳务协作、资金支持等作为协作重点,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贫困县全覆盖,并向贫困村延伸。主动争取东部对口帮扶城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支持,每个市州培育打造1个以上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区,研究其需求、市场、企业等特点,精准找到合作突破口,吸引东部的产业、信息、人才、资金等发展资源要素,把我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和旅游景区等推向东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抢抓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我省贫困县定点扶贫的机遇,深入研究其强项业务,完善交流磋商等工作机制,找准争取支持的切入点,创新帮扶举措,提高扶贫成效。省级定点帮扶部门(单位)要更加聚焦脱贫攻坚,更多聚集各类资源要素,更好履行定点帮扶责任。扎实做好军队帮扶工作。
(二十九)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扶贫
开展国有企业“百企帮百村”行动,推进国有企业结对帮扶贫困县,引导中央在黔、省管和省外驻黔国有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总结推广恒大集团帮扶毕节市、万达集团帮扶丹寨县、中天金融集团帮扶团结村、兴伟集团帮扶秀水村等做法。培育发展公益慈善、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聚集、信息灵通的优势,广泛参与脱贫攻坚。落实社会扶贫资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精准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支持统一战线参与毕节试验区、黔西南试验区、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进“建工会?促就业”行动,大力开展巾帼扶贫行动,充分发挥团省委“春晖行动”、红十字会“博爱家园”、省慈善总会“善行贵州”等载体作用,聚集社会各方面资源助推脱贫攻坚战。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三十)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
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成功企业家等各方人士支持家乡脱贫攻坚。推进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扶贫志愿服务人员库,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建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团队。
(三十一)加快大数据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完善提升和推广使用“贵州扶贫云”,实现多云融合。强化扶贫领域相关部门数据的融合交换、共享使用和分析监测,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车辆、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加快精准扶贫数字化应用。
推进农村“组组通”硬化路、易地扶贫搬迁、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资源变化等遥感监测。建立从种植前端到销售末端全流程、全产业链的农产品生产销售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助推产业扶贫。强化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精准扶贫大数据支撑平台共享使用,拓展扶贫数据系统服务功能,为脱贫攻坚决策和工作指导等提供可靠支撑。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脱贫后生产生活情况。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三十二)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
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压紧压实责任链任务链。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重在把党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市(州)及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市(州)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两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两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政正职的主要工作就是抓好脱贫攻坚。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聚焦脱贫攻坚,根据职责分工,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市(州)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发挥职能作用,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要向省委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脱贫攻坚期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扶贫干部和定点扶贫干部要保持稳定,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
(三十三)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监督评估机制
进一步完善扶贫考核评估工作,改进对县及县以下的扶贫工作考核,每年原则上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改进第三方评估方式,缩小范围,简化程序,精简内容,重点评估“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
完善监督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
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脱贫攻坚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落实不力或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开展行业部门扶贫责任制考核和驻村帮扶考核,帮扶单位党委(党组)重视不够,所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县乡村评议不好、群众反映差、帮扶成效不好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市(州)党委认真落实“下抓两级”“下考两级”工作机制,每季度对贫困县、极贫乡镇脱贫攻坚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工作指导和调度。
(三十四)建强贫困村党组织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扶贫政策、落实脱贫任务、领导脱贫攻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采取产业链、合作社、生产小组等建立党小组、党支部,组建联合支部、联村党委等方式,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科学合理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村务,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
全面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本村致富能手中培养选拔,把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熟悉基层、热爱农村的优秀党员选配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县乡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
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的调整任用,必须实行市、县两级党委书记“双签字”制度。大力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主任。扎实开展驻村“轮战”工作,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定便民利民服务责任清单。
(三十五)培养锻炼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确需调整的,必须符合中央规定,对于弄虚作假的要坚决问责。县乡其他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从深度贫困县、乡镇借用干部。
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责任,保证贫困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和扶贫系统干部轮训一遍。加大对贫困村干部培训力度,突出需求导向和实战化训练,每年对乡镇干部、村“两委一队三个人”进行专题培训。全面培训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着力增强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重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产业发展、促进充分就业、壮大集体经济、团结凝聚群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第一书记重点做好落实扶贫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掌握村情民意、推进志智双扶、落实对口帮扶、凝聚脱贫攻坚合力等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加强对扶贫挂职干部跟踪管理和具体指导,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大力选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做好帮扶慰问。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和“三个区分开来”相结合,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三十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运用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等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成就,推出一批脱贫攻坚重要言论、重点新闻报道,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支持创作和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先进典型的文艺作品。广泛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党员和群英谱评选表彰活动,开展脱贫攻坚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群众表彰活动,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创新,注重总结推广探索出的新鲜经验。
(三十七)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工作
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的损失,各地要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规范扶贫小额贷款使用,防范还款风险等问题发生。防范加重地方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防止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
(三十八)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撑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为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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