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导读:保护、传承、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部门的重要职责。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始终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下发后,文化部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就贯彻落实传承发展各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梳理出6个方面21项主要任务,确定74项具体措施及其责任单位,确保文件落细落小落实。
一是系统梳理文化资源。近年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分别开展了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地方戏曲剧种、美术馆藏品普查,初步理清了家底,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普查工作机制。我们将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以实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为契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登录建档制度,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
二是加强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近年来,我们通过实施重大保护工程,强化执法督察,推动文物保护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通过大力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推进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研发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在文物合理利用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三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目前,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名录体系基本形成,保障机制不断完备,保护方式日益多样,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
四是做好古籍保护工作。下一步,将全面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程,深入推进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完善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制度,加强对珍贵和濒危古籍的修复,继续推进古籍整理、研究、翻译出版,使保护成果惠及全社会。
五是以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文艺创作。近年来,我们实施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主题、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推出了一批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文艺创作规划引导。
六是深入开展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将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利用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开展各类宣传展示活动,大力彰显中华文化魅力。
七是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动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动传统文化资源与新技术新业态相结合,与现代生产生活相融合,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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