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上表示,我国深度贫困地区可给予特殊的就业扶贫政策,相关省市县可以根据实际拓展延伸现有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效益。
据张义珍介绍,截至10月底,我国55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就业扶贫成效显著。但目前未就业的900多万贫困劳动力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已就业的500多万贫困劳动力中,单位就业占比不足10%,灵活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占比达80%以上,就业稳定性差。
针对这一问题,张义珍提出以下举措:
●要按照在全面推进的同时,更加注重精准帮扶、聚焦重点、落实责任、兜牢底线的总思路,结合产业扶贫、异地搬迁扶贫、电商扶贫等重大脱贫攻坚举措,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强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扶持政策,继续做实做好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工作;
●要更加重视就地就近就业,重点推进扶贫车间建设,支持建立一批就业扶贫车间、卫星工厂;
●要在贫困地区开发一批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就业困难的贫困劳动力;
●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力度,支持一批能人回乡下乡创业,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
张义珍强调,要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的基本素质和就业能力。
●对没有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开展引导性培训,普及城市生活和务工常识,在引导性培训中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意愿;
●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
●对40岁以下的中青年贫困劳动力,做到技能培训全覆盖;
●对40岁以上的贫困劳动力,针对实际情况,引导他们从事一产中的二、三产业。
●对贫困户中的“两后生”,组织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就读技工院校,接受中长期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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