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一个龙头,兴一项产业,富一方农民。没有龙头就没有市场,没有价值链。农业部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来加强和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和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带头人。
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这几年,农业部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创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提升规范化发展水平。积极牵线搭桥,帮助引进适合贫困地区生产实际的企业。组织企业赴西藏、南疆、定点扶贫县、环京津贫困县等贫困地区开展合作对接,共同开发当地特色农产品。2016年,组织8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西藏签订合作协议9.42亿元,多个项目正在陆续投资到位。着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提高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户就业能力。
二是培育农村实用人才。近年来,农业部不断强化对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16年,将农业部、中组部共同开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调整为主要面向贫困地区实施,举办示范培训班177期,在贫困地区遴选1.77万名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学习交流。今年培训主题聚焦贫困地区产业精准扶贫和农民创业创新,培训对象全部面向贫困地区。
三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创业青年,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兴业,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针对贫困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此外,农业部还积极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带领贫困户开发农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实现脱贫致富。
【推荐阅读】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