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关系重大,不可不慎,但把人选准用好殊为不易。我们党对这个问题历来高度重视,在实践中进行了不懈探索。尤其是近年来,针对选人用人上的新情况,采取了不少新办法,提出了一些新观点,以德为先就是其中之一。那么,为什么强调以德为先?怎么理解以德为先?如何落实以德为先?
强调以德为先,是现实的需要。选用什么样的人、怎样选用人,是由实际任务和具体条件决定的。我们党鲜明提出,组织路线要为政治路线服务,选人用人要有利于推进党和人民事业。总的看,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就是大家熟悉的德才兼备,后来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等,都是其延伸和深化。德才兼备与才德兼备含义大致相同,德与才并无轻重之分;现在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则鲜明地突出了德。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现在干部出问题大多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同时因为随着社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有才干、本事大的人大大增多,而注重德、品行好的人未必随之增加。更深一层看,德的养成更难一些,有德者必有追求,无德者难有底线。
正确理解以德为先,关键是正确把握德的内涵和为先的尺度。所谓德,就是品德、品行和政德、官德。德的核心是党性。坚持党性,就是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衷心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服从党的决定安排,遵守党的制度纪律。这是一个政治标准,含糊不得。党员干部只有党性强、政治上过硬,才能经得起风浪考验,矢志不渝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
除了党性这个核心,德还包括个人品德,就是讲究“做官先做人”,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具有高尚情操,远离低级趣味,拒绝腐化堕落。无疑,品德与党性是相互联系的,品德不好,党性难强。
以德为先,是指在德和才都合格的情况下,着重看德,德好者优先。同时,以德为先是以德才兼备为前提的,德再好,才很差,就不符合选用标准,也谈不上以德为先;德与才内在地结合在一起,难以绝对分开,“才为德之资,德为才之帅”,因而不能孤立地考察和评价。只有全面把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才能正确把握为先的尺度。
落实好以德为先,需要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和办法。选人用人实践性很强,原则性要求需要具体化,好的理念思路需要相应的操作办法。以德为先是一个新课题,需要在坚持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新办法,特别是破解难点。
应当看到,强调以德为先并不是在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中增加了一个指标和环节,而是对选人用人机制的丰富和完善,涉及选人用人的各方面各环节。比如,在对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价中体现德的要求,就不能仅看其说得怎么样,还要看表现怎么样;不能仅看某些数字,还要看群众口碑。再如,由于德比较抽象又十分复杂,在对德的考核评价上就不能模式化简单化,而应科学化合理化,使之尽可能地反映真实。
科学合理的办法就是既体现实践需要又符合群众愿望的办法,这样的办法只能来自实践、来自群众。这就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切实扩大选人用人中的民主,让群众来参与、监督和评判,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唯此,才能把以德为先进而把德才兼备落实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培养造就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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