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现代化金融手段,通过农业风险管理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保险+期货”模式2015年首次出现并迅速推广,让越来越多的农户尝到了甜头。但是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还有一些现实性和基础性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扩大承保面和财政补贴问题。目前,试点项目主要是针对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及合作社,难以惠及广大小散农户,这与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了承保广覆盖的情况还不匹配。另一方面,当前试点主要还是依靠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手续费补贴为主,间接减免了大部分农户保费。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力支持,不把“保险+期货”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并从国家层面进行财政补贴,承保规模很难扩大。
二是期货市场风险承受能力问题。尽管当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年成交额达到几十万亿元,但是,在短时间内大规模将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承担的风险集中导入期货市场仍存在较大压力。
三是保险费率偏高的问题。我国场内期权尚未推出,现有试点主要是通过复制场外期权对冲风险,手续费、保证金的资金成本等推高了期权价格,对冲成本高且仍有部分风险暴露。另外,场外业务交易按照现货交易纳税,又进一步提高了“保险+期货”模式的交易成本,进而抬高农户保费支出。
四是保险和期货行业的联合监管机制尚未建立。
业内人士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强化支持与监管:
——增加投入,完善运行模式。建议财政资金适度进入,争取将“保险+期货”产品纳入国家农业保险项目的主要推广品种,将现有农产品目标价格直补或收储政策资金一部分转化为保费补贴。同时,对相关机构给予税收、许可等方面支持,不断吸纳更多的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活跃市场、提升经营效率。
——稳步推进,确保试点可控。一方面,建议以市场化程度较高、期货交易活跃和期货价格发现功能充分为甄选试点品种的首要标准,渐进式推进;另一方面,支持期货交易所推出农产品场内期权、气象衍生品,同步推出规避价格上涨风险需求的保险业务,实现期货市场多空均衡的目的。
——完善机制,协同监管到位。保险、证券业监管部门要携手建立“保险+期货”集中清算平台,由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所承担中央对手方责任,加强复制场外期权透明度和实时性监管,坚决打击以风险对冲名义进行投机的行为。加强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市场专项监管,做好承保和理赔标准、市场准入退出、防范虚假保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度性安排。“总的来说,就是要加强‘保险+期货’在国家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定位研究和实践,确保不走弯路。”大连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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