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但与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和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的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化水平不高、本领不适应等问题。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的培育,统筹选育用管,实施“精准滴灌”,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适应专业化需求,精准培养历练。坚持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并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要求,着眼于专业对应、层次对应、岗位对应,量身定制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特别是监察法的相关配套规定和创新制度等专业内容,有针对性地选配专业师资力量,开展“短小精专”的精准化、个性化培训,帮助干部化解“专业贫乏”引起的“本领恐慌”,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根据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要求,分级分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的培养,特别是对办案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运用信息化手段、证据收集固定运用等专业素养。将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把握干部的岗位职责和使用方向,加大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力度,推行情景实战模拟、研讨式互动式培训等新模式,促使干部在一线岗位练兵,在基层积累专业经验,在实战中补齐专业能力短板,努力使其成为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纪法贯通的行家里手。
把握专业化路径,科学选人用人。确保新进人员具备基本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明确各职能岗位专业化配备需求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统筹调配、专项引进法律、审计、会计、信息化等各种专业人才,分类别、分领域建立专业型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优进绌退。健全体现专业化要求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扬长避短与取长补短相结合,既注重从事业需要出发,根据岗位需求合理选人,又注重结合干部自身特点,按照专业特长择优用人,确保把干部放到能够发挥其专业优势的岗位上,做到量才适用、人尽其才、人岗相适。全面摸清干部队伍专业化现状,突出专业化用人导向,把“学过什么、干过什么、干成什么”作为重要条件,把综合素质好、专业匹配度强的干部选准用好,通过对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工作经历干部的优化组合,形成干部队伍合理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把专业素养提升与职位晋升结合起来,用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
严格专业化标准,分类考核评价。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性质和职能岗位特点,按照职能相近、工作相近的原则,区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综合等类别,在体现共性要求的基础上各有侧重,分级分类设置突出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的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把握纪检、监察双重职责,在基础能力考核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对执纪执法专业能力的考核评价,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把干部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量化为若干具体指标,分别制定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并根据不同职能岗位,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形成指向性、评价性的职位指标体系,实现个性化考核、精准化评价。积极探索运用干部大数据系统,开展干部履职纪实,加强干部日常综合分析研判和适岗能力素质考核,将干部干了什么事、干成了什么事、突出业绩和贡献等客观性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并把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匹配度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使考核评价真正成为促进干部专业精神培育和专业能力提升的“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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