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的升级版,民宿旅游是在我国旅游业整体升级态势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尤其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积极发展客栈民宿,以及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等政策措施之后,各地不断发力,民宿旅游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但也应该看到,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个别地方民宿旅游出现了野蛮生长的乱象。比如,一些乡村和景区民宿旅游缺少民族元素、文化底蕴、民间特色,“千宿一面”、价格秩序混乱;还有少数地方缺少必要的规划和管理,民宿旅游在发展中偏离绿色底线,屡屡踩踏生态红线,误入牺牲生态换旅游收入的歧途。
民宿旅游尤其是乡村和林地景区的民宿,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就是林地景区自然生态、绿色环境等原生态。如果毁林造屋、破坏林地环境,或者生硬地把一些原生态东西毁掉,嫁接一些现代大都市内容,就会使民宿旅游的内涵和元素逐渐丧失,失去原有的气息。这与国家既有方针显然不符。2017年,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明确,旅游民宿经营场地应符合本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所在地旅游民宿发展有关规划,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环境应保持整洁,绿植养护得当,主体建筑应与环境协调美观,景观有地域特色。
可以说,民宿旅游踩踏生态红线,破坏的不仅是民宿、景区环境,降低了游客的旅游品质和体验,伤害的更是地方旅游业发展的根基,对地方旅游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是一种巨大伤害。为此,有关部门应及时制定行业规范,加强民宿旅游行业监督执法等,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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