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社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社扶贫工作的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社会保险扶贫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抓手,作为人社扶贫大盘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举措,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2017年8月1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为开展社保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随后,人社部举办了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班,系统辅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
从2017年第四季度起,建立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季调度机制。2018年1月,人社部在四川省凉山州召开全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推进会,江西省人社厅等单位介绍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经验。
今年2月,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全国社会保险扶贫推进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社保各业务险种扶贫以及社保经办扶贫的先进单位做了经验介绍。
精准施策助力脱贫攻坚 ,主要做好这四个方面的工作。
“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是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2017年6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使用失业保险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对深度贫困地区给予一系列倾斜政策支持。
一、失业保险方面。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失业保险射出了“三支箭”。
第一支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人社部下发的文件精神,各地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深度贫困地区自2019年1月1日起可将标准直接提高到政策上限。
第二支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稳岗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60%。
第三支箭:对深度贫困地区,将职工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由累计参保满3年放宽到满1年。
二、在工伤保险扶贫方面。各地人社部门努力推进扩面,开展“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达90%以上。
针对不少扶贫车间安全防范措施少、抗风险能力弱的情况,今年4月17日,“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主题活动在贵州省正安县启动,鼓励包括扶贫车间在内的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这可以有效降低用人单位风险,防范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因工伤致贫。各地通过加强工伤预防,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贫困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高效便民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改革,使贫困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到工伤待遇。
三、在社保信息化扶贫方面。各地充分利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开展人社扶贫情况动态跟踪及社保扶贫数据核实工作,动态掌握本地区贫困人员基本情况,精准定位社保扶贫工作对象和重点人群。各地对贫困人员参保信息、享受社保政策情况,以及未参保情况进行精细化管理,为本地社保精准扶贫、参保扩面工作提供目标指引。
四、在社保经办扶贫方面。各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按照人社部下发的社保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础数据,以及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核实比对,全面落实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按时足额为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贫困地区提高社保经办能力,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关键期,各地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带着责任扶真贫,带着感情真扶贫,助力全国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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