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纷纷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相关政策为中小微民企增氧、造血、强体。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政策制定不到位、传导不到位,加上部分政府部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祟,一些地方民营企业优惠政策仍然不落地、难兑现,结果政策信用透支,民企获得感不强。
一、惠民企政策害了“四重病”
政策兑现时间长。西部某市政协去年一次调研发现,在该市下辖某县,来此投资的一家风能有限公司自2015年以来应奖励资金919万元未兑现。
政策配套不落地。某省2013年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树立“公交优先、城乡一体”发展理念,提供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和保障;该省一家民营公交企业反映,这份文件出台6年多了,当地政府一直没有落实配套政策,不仅没按文件规定给予公交运营性亏损补偿补贴,也未给予公交土地扶持,导致公交企业运行艰难,面临停运倒闭。
附加条件门槛高。目前全国多地都在培育中小企业成长为行业“隐形冠军”,抢占细分市场行业份额。
政策对象有偏向。在民企发展扶持方面,地方普遍存在重视大型企业,忽略中小企业;偏重招商项目,轻视本土项目。
二、恪守政策信用,应该这样做!
真正落实扶持民企的好政策,当前尤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让各级政府摒弃政策形式主义,恪守政策信用。
首先,建立政策“刚性兑现”机制。湖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叶学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等专家表示,各级政府系统梳理涉企优惠政策,明确各类涉企优惠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必须纳入政府主动信息公开范畴;对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清理、合并、废止,定期更新发布,让企业对各类优惠政策信息能够一目了然。同时,完善企业项目申报流程,逐步实现网上申报,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对政策申报争议事项确定快速审定、进度告知等流程。
其次,完善涉企政策落实监督机制。要形成“谁发文,谁落实,谁监督”的完善机制,强调监督落实比政策出台更重要的工作理念。建立日常调研、专项督查、社会监督于一体的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在监督中结合实际需求调整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切实让各项优惠政策“看得见、够得到、用得好”。
最后,健全梗阻责任追究机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还是要靠各级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依靠监察、审计等渠道,对于监督中发现的干部履职不当、落实不力甚至权力寻租等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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