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等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地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
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四大特点
经全国人大批准,2019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0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93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500亿元。许宏才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授权,财政部加强与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协调配合,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展顺利,比往年有所提前。
一是发行进度快。1—8月,全国地方累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51亿元,占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94%,发行进度较去年同期提高了34个百分点。
二是利率成本下降。在财政货币政策协调作用下,1—8月,新增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41%,较去年同期降低44个基点。
三是债券期限延长。1—8月,新增债券平均期限8.69年,比去年同期延长了2.39年,逐步做到与项目期限相匹配,主要是与债券支持的项目实施周期相匹配。
四是重点用于稳投资、补短板领域。截至8月末,各地已安排使用新增债券22011亿元。其中,已安排使用新增专项债券15902亿元,约占同期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80%。上述稳投资、补短板领域资金投入约62%,积极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发挥了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
补短板、惠民生、增后劲,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
许宏才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此,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增强紧迫感,主动作为,把做好“六稳”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办好自己的事,用好逆周期调节政策工具,在落实好已出台政策基础上,梳理重点领域关键问题精准施策。要着眼补短板、惠民生、增后劲,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确保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督促各地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财政部将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
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
前不久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具体由原有4个领域项目进一步扩大为10个领域项目: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鼓励地方在符合政策规定和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尽量多安排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以省份为单位,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券规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左右。
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发挥专项债券促进投资作用的同时,为防控专项债务风险、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此次拟提前下达的明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将重点遵循以下要求安排:
一是以资金绩效为导向,坚持形成有效投资,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
二是以合格合规为重点,坚持项目合格合规。加强项目储备,必须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各项审批程序,优选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三是以风险防控为底线,明确项目投资方向。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聚焦地方政府早投晚投都要投的项目和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考虑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好的地区,重点支持财力好举债空间大的地区,对地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
四是以发挥合力为要求,健全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为此,地方政府要合理确定项目,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财政、发展改革、金融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各地财政部门上报专项债券需求时,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供项目需求单,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财政部门全部吸收采纳,最终需要省级政府批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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