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是高质量的保证,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不仅关乎生活品质的提高、财产安全的保障,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国家对此一直高度重视。不久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中国标准化改革发展成效有关情况。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有力促进了质量强国建设。
通过完善标准化建设,能够有效保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比如,对设计和生产标准设置较高“门槛”,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企业按照高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有利于规范流水线高质量、高效率作业;检验检测机构根据高标准要求对产品原料、零部件、生产环节等进行检测,能确保进入市场的产品符合规定的指标。这一从设计、生产到市场流通的闭环质量管理,任何一环离开了标准,都无法切实保证质量。精简优化政府标准体系、提高市场标准有效供给、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才能更好提升标准的整体质量,以高标准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
首先,精简优化政府标准,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对此,近年来的相关改革先做“减法”,即“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和“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既“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又为培育发展市场标准预留空间。同时,按照法律要求只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级,仅在保障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管理需要的范围内制定,行业和地方标准不再具有强制性而均为推荐性标准,既能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又能避免标准交叉重复矛盾。这是以法律手段为政府标准体系“瘦身”,推动推荐性标准向公益类标准过渡,以更好地满足各方需求、协调各方利益。
其次,培育搞活市场标准,提升质量和竞争力。标准化工作的改革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我国标准缺失老化滞后的现实问题,相关改革做了两项“加法”,即“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和“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有了这一市场标准的新类型,协会、商会等社团便有权制定更加灵活的标准,及时回应市场变化。此外,赋予企业制定自身标准的自主权,取消了对企标备案的限制性规定,有助于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最后,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整体水平。在做好“加减法”的基础上,相关改革对提升标准整体水平进行“优化”,即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基本经验之外,积极推动各方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这一方面规定了参与的内容,以推进国际标准转化应用,助力提升我国标准的整体质量,共享质量发展的优势;另一方面也为国家鼓励社会各方包括企业、社团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提供了制度支撑,进一步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
习近平主席在致第三十九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的贺信中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公共利益,有效发挥市场作用满足企业提质增效的需求,定能让标准成为质量的“硬约束”,成功助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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