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作为受理检举控告的专责部门,应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
以人民为中心,架起党群关系“连心桥”。信访举报工作直面群众、直面问题矛盾,工作性质复杂敏感,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应设身处地考虑群众难处,注重情、理、法结合,做到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规则》规定,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检举控告渠道,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受理体系,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受理,及时反馈,严肃处理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积极性。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照《规则》第二十、二十二条等规定,适时采取交办、督办等形式,加强对“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的梳理排查与跟踪督办,力戒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早。
聚焦监督执纪执法,打通问题线索“主渠道”。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按照《规则》第三条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树立聚焦监督、服务监督的工作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聚焦到哪里、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紧盯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重大任务,注重发现其中存在的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监督执纪工作提供线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入研究分析,当好政治生态“观察员”。信访举报工作通过对信访举报大数据的梳理分析,有助于找准影响政治生态的“污染源”。按照《规则》第六章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立足于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紧跟中央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对各种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的分析研判,梳理归纳来访举报数量变动、问题表现与形势政策变化之间的关系,透过现象看本质,描述好总体情况和一般态势,全面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客观、真实、准确呈现政治生态实况。要充分运用好分析成果,将信访举报情况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情况相结合,相互印证,形成判断。着力构建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的统筹联动工作格局,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成果共享,为打好全面从严治党“组合拳”,把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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