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系统积极采取多项政策措施,加大货币信贷投放,完善金融监管政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1.1%,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12.8%,增速都明显高于去年同期。上半年累计新增人民币贷款12.09万亿元,同比多增2.42万亿元。
我国金融业总体运行平稳,风险可控,但潜在风险隐患依然较大,要保持清醒,冷静研判,底线思维,未雨绸缪
记者:今年以来,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我国金融业总体运行情况如何?
郭树清:疫情防控期间,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我国金融业也遇到较大困难和挑战。但我国金融市场经受住了复杂形势考验,股市、债市、汇市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当前,我国金融业总体运行平稳,风险可控,银行业保险业发展态势良好,业务结构优化,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截至二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约340万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银行业总资产309万亿元,同比增长9.7%,人民币贷款同比增长13.2%,企业债券投资同比增长28.5%。保险业总资产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债券投资同比增长16.5%,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18.2%,短期投资占比有所下降,为实体经济提供中长期融资的能力不断提高。
但也应看到,我国金融业一些潜在风险隐患依然较大,要保持清醒,冷静研判,底线思维,未雨绸缪。一是存量风险尚未彻底化解。一些金融机构历史包袱较重,资本和拨备缺口较大,疫情冲击之下经营风险更加突出。二是不良资产上升压力加大,风险很可能加速显现。三是资金面宽松背景下市场乱象易反弹回潮,一些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以新面目卷土重来。四是疫情加快全球经济金融格局调整,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外部输入风险加大。
金融管理部门将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保持监管定力,优化监管措施,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的增速都明显高于去年,新增制造业贷款创历史新高
记者:今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出台多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取得了什么效果?
郭树清:疫情防控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金融委靠前指挥,金融管理部门采取一系列有力政策举措,增加有效资金供给,优化信贷投向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货币政策、监管政策与财政、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千方百计助企纾困,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
记者:下一阶段,金融管理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企业保就业?
郭树清: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
目前,全国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比例超过2/3,这一比例居世界前列。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改善,不仅因为银行服务理念转变,更关键的是银行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大幅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我们鼓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加强与互联网银行合作,让政策性银行为互联网银行提供更多转贷款资金,惠及更多小微企业。
做实资产质量分类,补充资本,提足拨备,加大不良处置力度,严控增量风险
记者:之前,您提到要应对不良资产上升压力加大的风险,对此银保监会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郭树清:当前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金融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时滞,一些延期还本付息的企业,未来形成的不良贷款尚未完全显现,不良资产上升压力较大。
对此,我们要密切关注,提早谋划,积极应对。
一是做实资产质量分类。督促银行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评估贷款风险,准确做好资产分类,真实反映贷款质量。政策导向上不简单将不良率高低作为评价经营好坏的唯一标准。
二是补充资本,提足拨备。要求银行采取多种方法补足资本,加大拨备提取,提高未来风险抵御能力。
三是加大不良处置力度。分阶段下调拨备覆盖率的监管要求,释放资源全部用于处置不良。根据账销、案存、权在原则,在涉农、普惠等考核中,允许将已处置的不良贷款还原计算。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作为新主体,与银行合作探索新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序开展单户对公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探索建立统一的不良资产交易平台。
四是严控增量风险。督促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好贷款“三查”,防止新增不良过快上升。
深化中小银行改革,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严格股东资质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
记者:我国在金融领域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推进改革开放?
郭树清:近年来,我们稳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过去三年推出的50多条对外开放措施,目前已陆续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金融法治建设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要围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重点机构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以加快中小银行改革为重点,提升金融机构体系稳健性。推进城商行、农信社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把深化改革与化解风险、完善治理结合起来。不久前,经国务院批准,六部门印发了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相关文件,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改革推进中,注意保持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完整性,保持农信社和农商行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保持以社会资本为主的格局不变。推动大型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优化政策性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体制机制。引导保险回归风险保障本源,研究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
二是以公司治理为核心,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探索中国特色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模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调整优化股权结构,严格股东资质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强化履职监督和信息披露。
三是以支持直接融资为方向,促进融资结构优化。上半年,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从32%上升到36%,未来要引导信托、理财和保险等金融机构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强化专业投资和价值投资,成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多长期低成本的直接融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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