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1日山东青岛市直遴选按招考职位工作性质将笔试公共科目类别分为3类,分别是:综合类、财经类和法律类。考试内容体现职位特点,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综合类的题目已解析,点击查看公选王发布2020年10月31日山东青岛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题及高分答案(完整版)。
2020年10月31日山东青岛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
法律卷
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第一题
2013年,孙某在新浪微博通过用户名为“作业本”的账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作为新浪微博知名博主,孙某当时已有603万余个“粉丝”。该文发布后不久就被转发即达662次,点赞78次,评论884次。2013年5月23日凌晨,该篇微博博文被删除。
2015年4月,某凉茶公司在其举办的“XX凉茶2014年再次销量夺金”的“多谢”活动中,通过“XX活动”微博发布了近300条“多谢”海报,感谢对象包括新闻媒体、合作伙伴、消费者及部分知名人士。被告孙某作为新浪微博知名博主也是某凉茶公司感谢对象之一。某凉茶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该公司新浪微博账号“XX活动”发博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_^#多谢行动#”,并配了一张与文字内容一致的图片。孙某用“作业本”账号于2015年4月16日转发并公开回应:“多谢你这十万罐,我一定会开烧烤店,只是没定哪天,反正在此留言者,进店就是免费喝!!!”。该互动微博在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并受到广大网友的批评,在网络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烈士邱少云之弟邱少华以孙某的前述博文对邱少云烈士进行侮辱、丑化,某凉茶公司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烈士形象,用于市场营销的低俗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由,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孙某、某凉茶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公告须连续刊登五日;孙某、某凉茶公司连带赔偿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公选王问题:
1.今年是抗美援朝70周年,结合宪法学及民法学相关知识,并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理解。12分
2.法院判决某凉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法理依据。3分
下面这段是人民法院报的裁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邱少云烈士生前的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邱少华作为邱少云的近亲属,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孙某发表的言论将“邱少云烈士在烈火中英勇献身”比作“半边熟的烤肉”,是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贬损和侮辱,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且该言论通过公众网络平台快速传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同时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给邱少云烈士的亲属带来了精神伤害。虽然孙某发表的侵权言论的原始微博文章已经删除且孙某通过微博予以致歉,但侵权言论通过微博已经被大量转载,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应在全国性媒体刊物上予以正式公开道歉,消除侵权言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某凉茶公司发表的案涉言论在客观方面系与孙某的侵权言论相互呼应且传播迅速,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主观上,某凉茶公司在其策划的商业活动中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某凉茶公司应当对孙某发表的影响较大的不当言论进行审查而未审查,存有过错,因此,亦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由于孙某和某凉茶公司已经主动删除原始侵权言论,因此只能通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消除侵权所造成的后果。
第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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