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导读:党的十八大以来,“零容忍”的反腐形势以及“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的持续深入整治,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然而,有不少官员感受到强烈的“为官不易”的同时,“为官不为”现象却在日益凸显:“不做事没事、做事会出事”、“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在谋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等。这种“为官不为”现象直接影响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群众对此反应比较强烈,其危害性不可低估,亟需予以治理。“为官不为”是遴选热词,参加遴选的考生需重视。
一、“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失去好处“不作为”。自“八项规定”出台后,有的干部看到现在自上而下抓的很严很紧,认为现在有人请吃饭喝酒也不能去了,好车也不能座了、发的福利也少了,觉得实在是没劲,落差太大了,于是该管的事情也不管了,该负的责也不想负了,于是没有了干事创业的热情。有的干部存在得不到好处就不愿使劲干事的想法,存在“和尚撞钟”和“推磨”现象。
二是胆小怕事“不敢为”。有的干部在工作中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三是庸懒散庸“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担当意识,对一些棘手难题总是寄望于上级解决,把矛盾上交;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四是职能缺位“不会为”。少数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属于自己分管工作范围的,不下功夫去抓检查、抓落实,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二、“为官不为”产生原因剖析
一是适应能力“盲化”。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拿大胆“干事”替“不干净”找理由,更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二是理念信念“淡化”。“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党的宗旨意识淡化。“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三是责任意识“弱化”。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
四是履职能力“退化”。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采用市场经济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有的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
三、“为官不为”治理对策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为官有为”。思想到位,才能引导行动到位,这也是为什么要在人才培养与选拔过程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而坚定干部理想信念,强化群众观,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增强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奋斗激情。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积极干事创业,实实在在的为民办事。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约束“为官作为”。“为官不为”者之所以敢不为是因为以往对于“不为”缺乏严格的惩治制度,让那些“游手好闲”的干部无所畏惧。要转变这一情况,不只是要制定出台严格的查处惩治制度,还要坚决逗硬惩处机制。抓典型、树案例,要让那些“为官不为”之人看到党和政府惩治“不为”的决心和行动,进而改变工作作风。
三是加强督查问责,督促“为官善为”。要在干部的日常管理中贯彻从严治理。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姑息迁就、放任自流。要严格执纪,对敷衍塞、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现象,按照纪律要求严肃处理,让不为者受到惩戒,把为官动机不纯者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要让干部随时都不敢懈怠、不敢失责。同时,探索公务员合理退出和淘汰机制,打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路径。
四是完善考核体系,规范“为官奋为”。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干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完善绩效评估、群众评议、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实地考察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和处理措施,发挥好考核的作用。同时,发挥纪检监察督查、组织部门考察的规范导向作用,完善针对不作为现象的监督、检查、纠错制度,强化对干部“所作所为”的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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