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上期>>>每日一句习近平用典(112)——安而不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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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大大的话:
有句话说得好:心有敬畏,行有所止。领导干部对权力的神圣性要有所敬畏,始终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对国家法律、党的纪律要有所敬畏,始终做到遵纪守法,时刻恪守权力的边界;对社会舆论要有所敬畏,始终关注群众对执政活动的评论和反映,时刻准备接受人民的批评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换一个角度讲,领导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摘自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08年春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上的讲话,2008年5月13日
【出自】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
——明·方孝孺
【释义】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意味着为人做事要学会敬重和畏惧,要有底线,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
敬畏体现的是一种为官态度与为人境界,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更是要心存敬畏,敬畏权力,敬畏国家法律、党的纪律,敬畏舆论的力量。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力的所有者,领导干部直接或间接被人民群众推选、受人民群众委托、代表人民群众来行使权力。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明确,不仅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给予的,各级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也是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要敬畏手中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工作、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谋私利。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谋福祉,必然为人民群众所称道;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必然为人民群众所不齿。权力是把双刃剑,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要强化用权的忧患意识,小心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对权力的敬畏,说到底就是权力的运用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价值导向。
敬畏党纪国法,是对共产党人的起码要求。敬畏党纪国法,遵守党纪国法,是一个领导干部基本的政治素质,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一种保护。试想,如果那些被调查的官员能够懂规矩、讲规矩,把党纪国法作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正对党纪国法深怀敬畏之心,时时事事从党性原则出发,自觉把敬畏党纪国法融入到学习、工作、生活之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坚决抵制诱惑,狠刹歪风邪气,自觉提高免疫力,恐怕就不会走到违法犯罪的地步。
社会舆论主要由民声、民意构成,社会舆论形成的力量成为对党纪国法的一种补充。在当今信息日益发达的网络时代,人人都是记者,处处都有监督。社会舆论成为监督党和政府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面对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舆论是社情民意的表达,是社会气候的“风向标”,也是考量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试金石”。 对待舆论监督,要正视而不漠视、回应而不回避、善待而不压制;要主动开辟官方微博,壮大网上力量,发出正面声音,汇聚群众智慧,引导舆论导向,牢牢掌握信息传播的主动权。
敬畏,是一种心怀神圣感的敬重和畏惧。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就有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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