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2019年1月遴选考试热点汇总
一、举报过期食品奖励2毛,太儿戏
消费者贾某某购买2.02元过期食品后,向山东济南某区食药监局举报,食药监局对销售食品的超市没收违法所得2.02元并罚款5万元,向贾某某支付了2毛钱作为奖励。贾某某认为奖励款少了,将该区食药监局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为认定奖励2角钱并无不当,贾某某不服上诉。1月2日,济南中院二审宣布,至少奖励2000元,责令某食药监局对贾某某重新奖励。
举报商品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现象,是法律赋予社会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也是公民协助政府部门管理好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一种责任担当。“举报有奖”无疑是对公民履行监督之责的充分肯定与务实鼓励。但透过济南某区食药监局对举报过期食品的贾某某给予的“2毛钱”奖励,人们却丝毫感受不到这种正向激励的味道,反而有一种被调侃、被嘲讽的异样感觉,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对公民监督权的不敬态度。
至于食药监局所说的贾某某系“职业打假人”一说,这也是近年来困扰许多商家、消费者的问题。不少商家均反映,被“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另一方面,层出不穷的食品药品负面新闻,又促使大家希望食品药品领域多一些较真的消费者,以监督企业、销售商的经营行为。对此,济南中院表示:依法打假具有正当性,有利于社会健康发展,应予支持;营商企业不生产、不流通伪劣产品,“职业打假人”自然失去存在的基础。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食品药品的举报符合规定时,应遵循诚信原则给予承诺的行政奖励;对投诉举报行为予以行政奖励应结合社会形势,并与相关政策相一致,在鼓励投诉举报和抑制“职业打假人”之间进行兼顾和平衡。(1.6更新)
二、多省出台意见鼓励“2.5天假”,如何从纸面落实到执行层面?
近期,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这是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2.5天休假模式一经推出,便引来广泛热议。
对广大公众而言,这一措施有着不言而喻的好处。假期多了,是最为直接而普惠的福利。平日多加一个小时的班或者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周五的半天工作也可提前挪到前四天工作时间中。而在宏观上看,增加休假时间,对于促进休闲经济、旅游行业以及服务业等发展,都是一个利好消息。在很多欧美国家,假期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国务院发布相关意见鼓励周五下午休假,也是着眼于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拉动内需等考虑。
但必须看到的是,多休一个半天,看起来简单,执行起来却并不容易。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而言,多休息半天要考虑对公众服务能否不打折扣、不缩服务时间。而对外企、私企而言,出于提高人力投入与产出比的目的,可能并不热衷于给员工增加假期。如何把好事办好,让2.5天假期真正从纸面落实到执行层面?还是得加大统筹力度、循序渐进。不妨回头看看,我国是如何从上世纪80年代的六天工作制转换成目前的五天工作制:从前期的小范围试点到成熟时国家统一规定,再到后期写入法律法规之中,用十多年时间才完成了这一转换。目前,国家鼓励、地方试水正是一个好的开始,但也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在必要时经由国家统一顶层设计。不仅是国家大力推动,更要经济、社会、企业等各个领域协调磨合,才能让2.5天假期最终成为公众的实际福利。(1.16更新)
三、下载个税APP,发现自己“被法人”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余某今年1月3日下载了个税APP,发现自己比别人多了个“办税权限”,点进去后发现自己是某公司的法人,自己却毫不知情。这不是个案——据媒体报道,随着个税APP的上线,许多人都遇到了“被就业”“被法人”的问题。在别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时候,他们却不得不走上了一条证明“我不是我”的维权路。
与之前砍掉“我就是我”的无谓证明不同,这里的维权难点在于证明“我不是我”,需要公民个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与商事登记毫无瓜葛。为撤销登记信息,当事人往往需要提供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笔迹鉴定意见,证明公司设立登记档案中申请人签字非本人签署,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自担成本。
“被法人”现象的发生,固然给商事登记制度提了个醒,但更需引起重视的是,如果不是个税APP的推行,恐怕许多人都不曾注意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进一步追问,在更多与税收无关的领域,比如申请银行卡、电话卡、住酒店等方面,是否也存在身份冒用呢?杜绝“被法人”现象乃至更广泛意义上的“身份证冒用”现象,一方面要在身份证使用过程中,着重考虑“安全性”,特别是金融、通信等重要领域,不能仅仅要求“出示身份证”,而是要结合现有的生物识别技术等,充分实现“人”和“证”的统一,让“实名验证”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应该创新技术手段,让遗失的身份证别无用途,有人建议身份证应该“自动挂失”,就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像“被法人”这样的现象,归根结底是遗失的身份证还能被使用,这样的漏洞不应该发生,希望能引起重视,及早填补好。(1.16更新)
四、习近平谈如何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求是网》1月15日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文章中,习近平从四个方面谈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一,严把德才标准。第二,坚持公正用人。
第三,拓宽用人视野。第四,激励干部积极性。(1.16更新)
>>>【2019遴选公务员考点】习近平重要文章:如何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五、守卫方向盘,国家出台法律了!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并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提升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公选王2019中央机关遴选材料分析题:保卫方向盘!生命需要共同捍卫
从“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到“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随意殴打其他乘客,追逐、辱骂他人,或者起哄闹事”,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如果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每一项规定都顺应民意,强化了法治力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并未回避驾驶人员的责任。如果驾驶人员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与乘客发生纷争后违规操作或者擅离职守,与乘客厮打、互殴,也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这一设置,既厘清了乘客与驾驶人员所负责任,也平衡了双方权益,从根本上说就是以最大力度捍卫公共交通工具的方向盘。责任不弱化,责任主体也不泛化。
抢夺方向盘现象之所以屡屡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事人既没有意识到严重后果,也没有意识到要承担法律责任。三部门印发并实施的《意见》,不仅可有效震慑不法分子,还为各地在审判此类案件中提供了标尺。守护方向盘就是守卫公共安全,通过严明的法律手段,让违法者心存忌惮,让守法者得到保障,可大大提升公众的安全感。(1.17更新)
六、温州给“低头族”开罚单
“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浙江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
温州给“低头族”开罚单,为完善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这些年来,一直有关于立法规范“低头族”的呼声。地方立法的空间相对有限,有的时候可能还达不到舆论希望的“沉重痛感”,但要看到,这代表着一个趋势。只要“低头族”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那么对“低头族”普遍立法就会成为一种必然。现在,法律已经明确禁止“开车玩手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不少人建议,把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样是玩手机,行人“低头族”恐怕也很难置身法外。
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一起又一起的事故,一再证明“低头族”是在与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玩笑。温州开出的这张十元罚单,或许不会给一些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痛感,未必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如果“低头族”带来的安全风险始终得不到解决,那么普遍入法也就是尽早的问题。有着温州开的这个头,不排除其他城市也在抓紧调研,准备推动地方立法。(1.17更新)
七、山西某县众多贫困户开豪车
近日,山西某县一张贫困户信息表引发轩然大波。原来,在车辆信息栏,有的贫困户拥有奔驰,有的拥有京牌奥迪,还有的竟有五辆车!面对质疑纷纷,当地相关人员回应称,“有车不一定不符合条件,还得结合购车时间、家庭收入等情况综合评定”,回答避重就轻,令舆情再次高涨。
贫困户当然不是不能有车。不过,更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像奔驰奥迪之类的车辆,已远远超出了基本生产生活工具的范畴。如果只是一位贫困户拥有豪车,或许还有可能是“打肿脸充胖子”。然而众多贫困户皆是如此,实在让人起疑:是否有人戴着贫困帽“吃空饷”?如此一来,不仅造成国家扶贫资源的错配,也让扶贫政策的公平性打了折;不但拖累扶贫工作的进度,更损害社会对扶贫工作的认同乃至“人心”。
身份造假固然触目惊心,但更让人忧虑的是监督机制的失察失灵。就以此次事件来说,如果这份信息表没有发到网上,恐怕这些“幺蛾子”根本不会被大众发现。显然,不可能所有的扶贫数据,都依靠大众来监督;也不可能每一位贫困户的身份,都有赖媒体去甄别。做好基层扶贫工作,扶贫官员首先要尽职尽责、依规办事。同时,负有监督之责的主管部门也要绷紧责任之弦,把压力从上到下传导到位,斩断伸向扶贫款的“黑手”。(1.21更新)
八、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1月21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详情>>>【2019中央机关遴选重磅考点】习近平:我国面临哪些重大风险?如何防范化解?
九、“为什么说很多中国人是狗是猪?”北艺期末试题“雷”出新高度
“你将来想要小孩子吗?你想断子绝孙吗?你要不要借一个好的种?”“你与异性有过性关系吗?艾滋病好在什么地方?”这些题目全都来自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简称“北艺”)举行的思政课期末考试试卷。试卷之“雷”,无论是怎样“见多识广”的人,恐怕都不敢相信确有其事。有媒体报道出卷人为学校的执行董事郑某,并且此前在《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课程考试中也有过类似题目的试卷。尤其是要求女学生回答的题目,更是有些不堪入目:“为什么大多数女孩子出事都是因为晚归?女孩子知道自己是‘肉’吗?女孩子什么年龄段最危险?女孩子知道生理正常的男人都好色吗?女人超过40岁还会有人非礼吗?”
期末考试是通过考试的检查测试,激发学生将所学知识串联起来、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同时发现学生学习的目的、态度、知识、能力、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有针对性地改进学习提供依据。
考试是一项极其专业的严肃事情,北艺的试卷上为何屡屡出现许多道与课程内容无关、涉及个人隐私、价值观错位,甚至令考生感到受辱的试题?这些雷人的问题竟出现在高校的考试试卷上?如此任性命题,究竟是谁给的权力?在试题里夹带私货,强行灌输,甚至未见任何审查机制和约束机制,一路顺利抵达考场——“生病”的试题背后则是个别人的任性与机制的缺位。对此,我们相信北海市教育局会给出公正的调查结果。(1.24更新)
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取消评选著名商标的政府行为,建立品牌黑榜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后将一律取消评选著名商标的政府行为,在政府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只有黑榜,“只要违规了,处处受限”。一语既出,公众无不为之点赞。
通过向社会公布著名商标、保护已经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同时,消费者在购物时有了选择的方向,其他商家也有了学习的榜样,著名商标的价值由此得以凸显。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著名商标渐渐背离了既定的路线,沦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牟利的工具。个中原因不难理解,著名商标对各大商家而言,无疑是最好的宣传名片。而一些地方政府也乐于看到更多著名商标涌现,甚至将其作为政绩之一。于是乎,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一种病态的“双赢”模式出现了。
需要重视的是,商标、品牌关系到万千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若一律禁止商标评选而无后续措施,放手了事,受损的仍将是消费者。因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建立的黑榜,无疑是一项引人注目的举措。让问题企业和商家在阳光下无所遁形,才能起到更好的监管作用。同时,我们需要注意,今后商标评选将成为市场上的空白,商标品牌是否还应继续评选,该由何种主体来管理,在缺少政府介入后又该如何树立起公信力,一系列问题仍在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但无论如何,让所有企业向着消费者的信任赛跑,一定是正确的引导方向。(1.24更新)
十一、湖北一大巴因乘客带萝卜白菜被罚款
近日,湖北一辆大巴车司机因乘客带萝卜白菜被罚款200元,执法民警称“法律规定不能带货,青菜属于货物”。1月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及时撤销了不当处罚,暂停相关民警工作,责成有关负责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萝卜青菜本身属于“货物”,只是数量多少的问题,交警据此进行处罚,在适用法律条款上并不存在瑕疵。问题是出在交警的执法理念和条款规定本身的“模糊”上。按照通常理解,只有货车载客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客货混装”。但随着大巴车运输市场的竞争激烈和物流需求的旺盛,大巴车利用行李厢“带货”的牟利现象并不少见,尤其是临近春节或通往一些大型批发市场的线路上,大巴车“客货混装”的问题更加突出,也着实给道路运输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再加上制度本身对“客货混装”定义的界限不清,标准不明,交警在执法实践中难免出现疏漏。
从僵化的角度来看,每辆正在运营的大巴车都可理解为“客货混装”。尤其是在临近春节期间,乘客回乡少不了大包小包。因此,制度欠缺完善是一方面,关键还在于执法理念。毋庸讳言,我们的很多法规制度存在或多或少的“弹性空间”,有些规定本身就存在“可罚可不罚”,在给执法者留有“自主裁量权”的同时,更考验执法部门尤其是执法者的执法理念。应当说,春运期间,为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交警的严格执法态度值得肯定,但一定要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既不能给乘客添堵,给运输秩序添乱,也不能以维护春运安全的名义滥施滥罚。(1.29更新)
十二、关注地方两会:四大直辖市竞相发力夜间经济
北京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激发新一轮消费升级潜力,发力夜间经济的一揽子计划高调亮相:着力打造10条特色示范街区,培育100家连锁品牌企业,启动王府井、前门大栅栏高品质步行街建设等。无独有偶,上海市正有计划地推出4-5个能满足海内外游客多元消费需求的“地标型夜市”。天津市提出2019年底前打造形成6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重庆市规划到2020年,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夜市品牌。除了四大直辖市,让夜晚亮起来、人气聚起来、商圈火起来,也成为南京等部分省会城市的施政议题。
夜间经济是一种基于时段性划分的经济形态,指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凌晨6点所发生的三产服务业方面的活动,其业态囊括了购物、餐饮、旅游、娱乐等。研究表明,城市化率越高,消费需求就越多元化,消费时间就越长。
虽然夜间经济优势明显,但也令不少施政者和市民担忧,熙攘的集市、人流会增加管理难度,影响群众休息。如何善用夜间经济之利而避其害?首先要做好政策支持,当好“服务员”。其次,做好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城市空间,完善交通、环境、水电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再次,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探索部门、属地、行业、商户协调联动的夜间经济运行管理方式。(1.29更新)
十三、2018年新出版图书平均定价已涨到68.5元
“2018年新出版图书平均定价已涨到68.5元。”不久前,由京东与开卷公司联合成立的京开研究院发布了2018年图书市场年度报告。68.5元这个数字一经公布,就引发了关注。上海译文出版社副社长马胜曾表示“再不涨出版业就垮了”;新经典文化副总裁黎遥则表示,2008年到现在书价翻了一番,5年后将遍地是百元书。围绕着书价上涨的消息,一时间众说纷纭,甚至引起部分读者的“阅读焦虑”。读者问书为什么要涨,作者担心涨价后读者会变少,出版社则说不得不涨。
对于书价上涨,既要理性看待,也要积极应对。首先,对因成本上涨导致的“实高”,应当予以理解。除新书和老书的价格要区别对待之外,由于电商折扣的存在,书籍定价走高,人们的买书成本却不一定大幅增加。新书定价的提高有利于新书市场“优胜劣汰”,目前中国出版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质量上升、数量下降”。其次,“高定价、低折扣”导致的“虚高”,各界还应积极应对。从长远来看,“价格战”对读者、出版社、实体书店、电商都不是好事。电商长期打“价格战”不利于其自身良性发展,在不良的行业生态中出版社无法专心出版好书,最终受害的还是找不到好书的读者。所以,解决“虚高”问题,我们需要多方共同站在知识传播、文化发展的角度,共商共议。同时,出版业应当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设施,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发展生产力,解决由成本上涨造成的书价上涨。
近五年来,书店、绘本馆、图书馆等不同行业逐渐兴起的公共阅读空间正在形成合流,演化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一种基本形式。在全民阅读的大趋势下,阅读始终不会缺席。(1.30更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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