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场所,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不久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近年来,深圳市宝安区围绕更好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满足群众利益诉求,积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如率先成立驻社区党委和党代表工作室、成立全国第一家以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为目的的社区发展基金会等,特别是探索形成了指导社区治理实践的“1+N/3PS”模式。其中,“1”是指一个基本点,即坚持党的领导、群众主体和依法自治“三位一体”;“N”是指社区治理的多个影响因素和多条实现路径;“3PS”是指社区治理经历从多元主体培育到多元共治再到多元自治的3个发展阶段。
依据“1+N/3PS”模式,经过不断实践创新,宝安区进一步探索形成了“13712+N”社区多元治理实现路径体系。该体系以打造社区共同体目标下的社区多元自治为主线,遵循社区3个发展阶段,坚持多元、多维、依法、有限、有机、有序、共享7项原则,提炼形成了加强基层党建、重塑居委会角色、加大诚信和法治建设、推动文化建设、提升居民素质、培育社会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发展社区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合理布局规划、健全体制机制12条基本实现路径。各社区根据实际进行路径选择,推动社区治理体系不断优化,凝聚社区治理合力,广大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高。
宝安区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社区居民,重在解决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促进居民自主参与,使社区居民能够共享社区治理创新成果。宝安区的社区治理经验可以归纳为以下3个方面。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健全共同治理机制。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具有关键的领导作用。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应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发展方向。宝安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引导社区各类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积极听取社区各类主体的意见主张,保证社区治理决策符合大多数居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在社区中,不同群众的利益诉求、情感文化、行为方式等存在较大差异。这就需要在社区治理中注重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完善法治框架下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健全以人为本、兼顾个体化和差异化的利益保护机制,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公平合理地解决利益冲突。坚持依靠居民、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三、加强文化建设,增进居民互信互融。重视文化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培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社区主流文化。完善文化设施,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特色文化活动,让居民在活动中增进友谊、融洽感情。因势利导,将社区文化与社规民约等衔接起来,为居民互信互融、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提供良好环境。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居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区家园意识,积极构建社区文化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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