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大方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审查调查下半篇文章尤其是警示教育存在“不走心”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力求找出解决的办法,提升警示教育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种警示教育“不走心”的主要表象】
一是思想不端正,有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以打会标、照照片方式应付了之;一些单位党员干部把自己当成“旁观者”,以事不关己、凑凑热闹的心态对待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通报曝光走形式,部分单位存在因人情关系捂着不曝光、避重就轻曝光现象;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害怕影响单位形象,不愿、不敢公开。
三是教育对象不精准,有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只是为了凑人数、走形式、完成任务,警示片子一大堆,身边案例却没几个,不追求教育效果,只在意考核时是否有图片有材料汇报。
四是教育资源没激活,一些单位廉政教育资源内容单一、剖析不够、可读性不强,警示教育片的传播面窄,警示教育基地利用率不高,门户网站曝光力度不大。
【基层单位警示不走心的主要原因】
1.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党委一把手对警示教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从政治生态的全局进行把握和有力开展;
2.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扭曲,把揭短亮丑当成政治前途的“绊脚石”,没有真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甚至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依然认为应该把主要经历放在抓经济工作上,警示教育就是搭“顺风车”抓一抓应付下考核就行。
【对策措施】
一是严肃党内廉政教育工作制度,建立使用自办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班子成员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明确说明;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要切实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整改情况、基本案情、忏悔书。
二要建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机制,建好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单位公开栏,用好电视、报刊等媒体专栏;要建立典型案例公开追究制度,加大对捂着不公开、避重就轻公开、虚假公开的督查问责力度,严肃党内问责和纪律处分。
三要让精准成为廉政教育的重要举措,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警示教育人才库”,筛选执纪审查、执纪监督、执纪审理干部参与警示教育工作,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一案一警示、大领域警示、分类警示等活动,参与指导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全面提升警示教育实效;建立警示教育预审机制,通过对警示教育内容、受教育对象、警示教育形式等进行预审,避免出现警示教育走形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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