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纪委聚焦扶贫救助、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监督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一是紧盯扶贫领域,加强常态化监督。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线上线下”一体监督,依托“阳光扶贫•智慧e农”监管系统,全面核对核查扶贫救助帮扶信息,动态监督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走访情况;整合农办、民政、财政等部门力量,构建市、镇两级督查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7轮次,访查扶贫救助对象97户,对2017年548名退出救助对象、39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逐户逐村现场核查。
二是紧盯农村“三资”,促进长效化监管。对全市11个区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五项重点工作“回头看”,向下延伸检查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51家,巩固推进治理成效。实现“政经分开”改革全覆盖,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清单22项,今年已下拨公共服务开支市级补助预算资金9810万元。制定实施《昆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查处“三资”领域违纪案件6起7人。注重制度完善,督促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分类处置、出租预审、产权流转交易管理等制度,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
三是紧盯村务监督,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机构设置、办公场所、工作制度、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管理考核、相关保障、组织领导“九规范”要求,解决好“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以“政经分开”改革为契机,研究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及报酬保障制度,探索将工作经费、报酬列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开支,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紧盯突出问题,实施精准化问责。把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作为巡察重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完成32个村(社区)巡察任务,发现问题117个,移交问题线索21件,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狠抓扶贫救助帮扶作风问题整治,开展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和违规问题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起13人,涉及村(社区)干部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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