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一支强大的巡察队伍是“巡出声威、形成震慑”的重要保证。从白银市开展巡察工作的情况来看,囿于基层“熟人社会”的影响和自身能力素质的不足,一些巡察干部“不愿查、不敢查、不会查”的问题还表现得比较突出。因此,下气力解决这个问题是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当务之急,必须全方位入手,着力强化巡察干部政治担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巡察铁军。
一、从坚定理想信念入手,打牢思想政治根基,着力解决巡察干部不愿查的问题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做好本职工作的指引。对于巡察干部来讲,理想信念不坚定,巡察工作就会打折扣,该发现的问题不发现、该报告的问题不报告,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巡察工作就会丧失公信力,失去群众的信任。因此,必须从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入手,打牢巡察干部思想政治基础,着力解决不愿查的问题。
一要筑强信仰之魂。把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穿队伍建设始终,深入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巡察干部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从根子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二要强化思想引领。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要督促巡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从理论高度保持理想信念的纯洁性,不断强化“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刻印到巡察干部脑海中,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要加强党性锻炼。对巡察干部而言,党性强不强直接决定着工作底气,关系到能不能坚持原则,能不能向问题精准“开刀”,要从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抓起,把支部建在巡察组上,督促巡察干部把组织生活作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改造,增强党性修养的内在要求和必要途径,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升党性修养。
二、从健全制度机制入手,打牢制度保障基础,着力解决巡察干部不敢查的问题
“无规矩不成方圆”,健全的工作制度机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巡察工作基本上是属地巡察、同级巡察,受“熟人圈”的干扰,一些巡察干部心有顾虑、怕因巡结怨、打击报复,怕“穿小鞋”等等,导致巡的不深、察的不细。这就需要健全制度机制,打牢制度保障基础,解除巡察干部后顾之忧,确保巡察干部能够安心巡察、敢于巡察。
一要建立协调配合制度。建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相关规定,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协调配合、整改落实、纪律和监督等方面责任;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和信访等机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二要建立市县交叉巡察机制。由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在分级动态管理基础上,由市级巡察办统筹调配,开展交叉巡察,使巡察干部减少人情束缚放手工作,举报者消除被打击报复的顾虑大胆反映情况,切实提升巡察实效。
三要严格巡察干部选用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是巡察干部的坚强后盾,要始终把牢巡察干部的“入口”,真正把敢于担当的人员选拔到巡察队伍中来。要加大对巡察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把巡察工作与巡察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畅通“出口”,为巡察干部成长争取更大空间、创造更好条件,着力解决巡察干部后顾之忧,切实增强他们敢于发现和揭露问题的底气。
三、从强化业务培训入手,打牢履职尽责基础,着力解决巡察干部不会查的问题
良好的能力素质是干好工作的必备要求。巡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标准要求高。但从基层实际来看,巡察干部基本上都是抽调,对巡察工作定位把握不准,业务能力不强,导致不会查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必须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巡察干部能力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巡视巡察业务知识,开展交流学习研讨,下功夫做好补缺补课工作,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巡察任务的需要。
二要加强以干代训。一方面,安排下级巡察干部到上级巡视巡察组挂职锻炼,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使巡察干部对“巡什么”“怎么巡”“巡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效果”有更清晰的认识,提升捕捉问题的敏锐性。另一方面,选派巡察干部参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办案工作,帮助巡察干部更直观、更形象地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种类和性质,拓宽查找问题的眼界和思路,使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新的提升和突破。
三要加强督导指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要及时深入巡察现场,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存在问题,现场督导指导、答疑释惑,确保巡察工作不偏方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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