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扎实推进富民兴桂事业、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不懈奋斗,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教育引导,培养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高度自觉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富民兴桂的火热实践。
1.筑牢担当作为的思想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每年要制定专项学习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制度,示范带动广大干部加强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常态化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在各类主体班次中开设相应专题课程,加强课程开发,提高教学质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2.增强担当作为的行动自觉。开展“争当担当作为好干部”活动,组织开展大讨论,找准敢作为、善作为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具体表现,把引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与整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紧密结合,创新开展暗访活动和作风巡查,发现问题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处理,推动形成定必干、干必成、成必优的干事创业氛围。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包点督查、联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等制度,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
二、重实干重实绩,以鲜明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
坚持以发展论英雄、重实绩用干部,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让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没“市场”,通过有效机制鼓励干事、防止平庸、坚决汰劣。
3.严格选人用人标尺。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围绕推进富民兴桂事业需要,注重选拔在实现“三大定位”新使命、落实“五个扎实”新要求的实践中勇挑重担、善于攻坚的干部,注重发现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顾全大局、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不事张扬、不计得失的干部,大力使用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任务面前豁得出、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的干部,激励广大干部争当改革攻坚的促进派、干事创业的实干家。
4.完善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识人察人看担当、选人用人看作为。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确保一贯性与一致性原则相统一。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考核考察干部,突出在中心工作中重点识别干部、在综合考核中全面识别干部、在专题调研中定向识别干部,注重将工作调研、任期考核、专项考核、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方式结合起来,为选人用人提供准确依据。针对不同层级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人选、正职和副职岗位人选,探索差异化考察办法。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加强综合分析,注重比较择优,通过横向比较从优秀的人选中选更合适的,从合适的人选中选更优秀的;通过纵向比较选一贯优秀的、向上向好发展的。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观念,打破隐性台阶;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简单以票取人,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
5.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各项规定。坚持优者上,对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或艰苦岗位、实绩突出的干部,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表现突出的干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的干部,年度考核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干部,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的有关规定,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重点考虑。坚持庸者下、劣者汰,对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降级等方式进行处理,更加有效地发挥干部调整功能作用,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加强对调“下”干部的跟踪管理,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努力工作;对改进明显、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要及时重新起用。
三、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出台后,及时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制度体系,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调动和保护好各区域、各战线、各层级干部的积极性。
6.改进年度考核。强化分类考核,合理设置指标体系,体现差异化要求。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探索运用网络化、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综合分析,改变年度考核简单依据民主测评结果、得票高低确定等次的做法,充分运用各方面了解掌握的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防止唯票、唯分评价干部。强化干部正向激励,推行“一票肯定”的做法,在中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改革创新中解决重大问题、在创先争优中获得重要荣誉的领导班子和干部,不存在“一票否决”及其他不得评优情形的,年度考核可直接评为优秀等次。
7.推进平时考核。全面推行平时考核,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绩效等作为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根据不同类型、层级、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平时考核的周期、方法、程序和奖惩,并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
8.强化专项考核。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每年确定若干个考核项目,对承接项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项考核。完善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管党治党等专项考核办法,健全完善改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工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专项考核办法,引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集中精力抓重点、打主攻,力争突破薄弱环节。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改进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评估机制。
9.完善政绩考核。根据职能职责、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实行分层分类分级考核,着力完善设区市、区直单位、区管高校、区直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县(市、区)、乡(镇)党政正职特别是贫困县党政正职考核评价办法,有针对性地设置个性指标,强化对“一把手”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过剩产能、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并把政府债务风险控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探索开展政绩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0.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数据库,深入分析各项考核数据,辩证看待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现实业绩与原有基础、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的关系。坚持奖惩分明,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干部反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考核优秀或排名靠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予以表扬;对考核较差的进行约谈,如实反馈考核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四、大胆容错、及时纠错,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广大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
11.明确容错情形和条件。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错误,在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失误错误,为推动发展出现无意过失,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予以容错并视情况免责、减责:(1)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没有明令禁止,不是有禁不止、明知故犯的。(2)出以公心,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经过规定的决策程序或紧急情况下临机决断、事后及时报告,不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的。(4)存在不可抗力影响或难以预见的因素,不是主观故意的。(5)积极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不是坐视不管、任其发展的。
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以及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等情况的,不予容错。
12.规范操作实施。建立“谁问责、谁负责”的容错纠错机制,以各级党委(党组)为实施主体,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其他具有问责职能的部门具体办理。建立容错认定“自启动”机制,职能部门在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一并对是否容错开展调查核实,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会商制度,提出容错认定以及免责、减责的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党组)审定。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处理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的,可向问责部门提出容错申请。
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清因敢作为而失误与因乱作为而犯错的界限,区分干部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区别,把握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大胆创新与无视规矩、一心为公与谋取私利的根本差异,既要保护担当作为的干部,又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13.正确对待给予容错的干部。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对给予免责的,个人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对给予减责的,酌情减轻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14.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查清事实、作出结论;对受到不实反映、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防止好干部被“污名化”。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干部,严格依照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五、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多措并举,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
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注重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能力和平。
15.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突出事业发展导向,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干部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分级分类分专题开展教育培训,促使广大干部全面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加强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大力开展精准化专业化培训,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优先安排参加培训。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
16.强化实践锻炼。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基层一线、困难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坚持把干部交流作为培养激励的重要方式,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向上级机关、重要岗位和重点工作一线交流;对有培养潜力但缺少基层领导工作经验或岗位经历比较单一的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或多岗位培养锻炼;大力选派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到矛盾多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锻炼。
六、热情关心关爱,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落细落实对广大干部的关爱激励措施,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流汗流血牺牲者流芳。
17.政治上激励。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用足用好奖励政策。对工作实绩突出、绩效考评成绩优异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最高限确定。对获得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或在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干部,按照一定比例提高绩效奖励。
18.工作上支持。搭建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比学赶超平台,采取召开工作交流会、现场会、点评会等形式,推动干部晒实绩、比业绩、促提升。将重大专项考核结果与对市县的资金帮扶、财政补助、用地安排等挂钩,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向发展实绩突出的地区倾斜。
19.待遇上保障。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和符合企业一般规律、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稳步提高干部收入。实行内部绩效奖励差异化,探索绩效奖励二次分配,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避免平均主义。落实休假、体检等制度,保证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权益。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职级能上能下。关心异地交流干部,研究制定食宿、交通、安全、探亲等方面保障的具体办法。
20.身心上关怀。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把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作为倾听干部心声、体现人文关怀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了解干部履职情况和思想动态,对干部在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多鼓励,对存在的顾虑和问题进行疏导解决。完善干部关爱帮扶机制,设立帮扶基金,完善走访制度,对生活遇到难处、家庭出现变故的干部,要及时排忧解难,消除后顾之忧,使干部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干部家属及时给予抚恤,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关注干部心理健康,丰富文体生活。
21.加大基层干部关爱力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各项政策,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制定提高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措施,参照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模式,建立差别化的乡镇工作补贴、绩效奖励等政策,向艰苦边远乡镇倾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乡镇任职的干部,有计划地进行组织交流,业绩突出的优先安排到县级以上部门工作;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尽量调到一地工作。注重从乡镇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加大自治区、设区市党政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乡镇职责,推动编制、人员向基层倾斜,严格控制对乡镇的考评项目和“一票否决”事项,清理乡镇不合理责任,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对在条件艰苦、交通不便地区工作的基层干部,由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规范借调基层干部工作,清理违规借调行为,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七、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切实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让广大干部聪明才智充分涌流,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形成“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22.科学统筹运用政策。各级各部门制定和执行政策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对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政策,要审慎研究、充分论证,出台后及时落实、认真兑现。
23.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精神,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推动各级干部动起来、沉下去,使调查研究蔚然成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4.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从党内政治生活、机关文化、干部言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入手,推动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培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土壤。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引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5.加强舆论引导。注意挖掘和发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遴选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有例可循,减少思想顾虑。及时曝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警示干部、激浊扬清。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注重保护干部声誉,维护干部队伍形象,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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