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车俊在会上指出,新的一年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要注重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是着力做大法治建设先行优势,全力补齐法治建设突出短板。加快补齐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法治建设不够均衡、立法进度跟不上改革发展实践需要等方面的短板,特别要抓好法治政府补短板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
二是强化法律制度的监督执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加大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法治领域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和问责,落实集体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坚决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深入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四是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努力让尊法守法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把“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方法、作风充分运用到法治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立法、执法、司法的深度融合,建好用好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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