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关于2016年县城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13〕13号)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县城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岗位要求与专业设置相匹配的原则。考试选调属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卫生系统)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选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且在基层工作(含“四项人员”服务期)5年及以上(2011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二)为确保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教育系统只能报考该系统设置的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2013年以来受到省、市、县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一次及以上);
3.2013年来所教班级或学科教学成绩在本辖区内位于中等及以上水平一次及以上(比如某乡镇共有十所小学,某教师所教课目在该乡镇排名在前五名),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以县为辖区,小学教师以乡镇为辖区(龙山镇山区学校为一辖区),音乐、美术、体育和幼儿园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不进行县统测,故不作成绩名次要求;县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其他岗位年龄不限。
(三)年龄段界定: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作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批准,送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资质证件、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存原件),交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教育系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证明:中学教师须由县教研室提供,小学教师由中心学校提供)。
1.教育系统:具备报名条件、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有对应的应聘岗位,报名时可选所学专业,也可选所教专业;高中和初中教师可参加小学应聘;符合幼儿园应聘条件的可参加幼儿园应聘。
2.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同一岗位推荐一人报名,推荐方式为单位内部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卫计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3.乡镇下属的事业单位:每个事业单位同一岗位最多推荐二人报名,推荐方式为单位内部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不得开考。报名结束当日,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其他岗位设置条件的人员,并经本人同意,可以进行岗位调剂。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工作时间内)。(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00。8月14日14:30至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8月17日8:00至11:00为查分时间。查分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按中考、高考有关规定进行。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8月19日7:30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分值100分
1.教育系统岗位考试教材为:《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规划教材 综合素质(小学)》,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规划教材编写组 编,人民出版社(2016版)。
2.卫生系统岗位考试教材为:《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专用教材 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医疗卫生系统招聘教材编写组 编写,中人教育卫生事业招考教研中心 组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6最新版)。
3.其他单位的岗位考试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执行主编:谭力耘、李正彪,云南大学出版社(2016)。
(二)面试:分值100分
根据各单位选调岗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
1.教育系统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岗位对应的科目和课程。
幼儿园乙岗(音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面试方式:现场抽取幼儿园音乐教材两首歌曲,用钢琴演奏。
评分办法:由7个评委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分,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
2.其他单位及幼儿园甲岗(美术、体育)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标准)。
六、考试选调办法
1.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经政审和体检(尿捡)合格,办理调配手续;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选调面试成绩高者。
2.选调到新单位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必须同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到新的工作单位(除组织正常调整外)。
3.选调人员试用期、聘任及考核按《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办发〔2013〕77号)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在人社部门发出报名、考试、面试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面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选调。
(三)在考试选调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人社及纪检监察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考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是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128855 联系电话:6121953
特此公告
附件:龙陵县2016年县城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补充通知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
>>>公选王发布2016年8月面向全国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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