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法制办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政府法制工作岗位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层次为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须为全日制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公开遴选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7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省政府法制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有关资料到省政府法制办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省政府法制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省政府法制办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试按笔试、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的顺序进行,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人选,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3:1,并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省公务员局相应调整遴选计划。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小组由省政府法制办4人和省公务员面试考官3人组成。
3.业务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政府法制业务工作水平,满分为100分。
4.成绩计算。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的重点是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调动等相关手续。
考务咨询电话:0731-89990733,15307493399;报名地点: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1办公楼C座518省政府法制办人事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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