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恩施市妇联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央、省、州妇联组织改革的有关规定,依据《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核恩施市妇女联合会行政编制的通知》(恩市机编发﹝2017﹞40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妇联群团改革中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恩市机编发[2017]44号)以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妇女联合会使用编制的通知》要求,恩施市妇联按照《湖北省群团机关公开遴选专职干部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办﹝2017﹞28号)公开遴选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恩施市妇联工作人员1名(参公),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应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有综合办公室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㈠报考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含已满服务期限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㈡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⒈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⒉熟悉并热爱妇联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宣传、发动群众的能力;
⒊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⒋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⒌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⒎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⒏身体健康;
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⒈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⒊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⒋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⒌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
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的;
⒎遴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恩施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3、恩施市妇联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报考程序
㈠发布公告
在恩施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点,下午2:30至5: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⒉报名方式
报名者携带《恩施市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由所在单位分管人事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见附件)、同时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参加遴选资格条件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恩施市妇联办公室报名(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州地税办公大楼1207室;联系电话:0718-8238141;联系人:刘兴东)。
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遴选资格。
㈢资格审查
恩施市妇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拟遴选人数时,则取消本次公开遴选。
㈣组织考试
⒈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妇联按相关规程组织实施。
⒉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专门业务知识、业务水平等综合素质。
⒊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⒋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可在恩施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㈤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恩施市人社局、恩施市妇联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㈥考察和体检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由恩施市妇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组由恩施市妇联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登记情况或选调生报考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⒉体检。体检由恩施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遴选人员主动放弃遴选资格出现缺额时,则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高低依次递补。
㈦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恩施市妇联根据遴选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恩施市人社局网站和遴选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成绩排名、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恩施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恩施市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 施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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