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面向全市比选考核流入2名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比选考核流入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对象
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在编的公务员。
二、名额及岗位
比选名额:2 名。比选岗位为一级科员岗位。涪城区外参选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我单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涪城区内参选人员现职级层次高于参选岗位的,在我单位职级职数范围内,可保留原职级。本次比选考核流入人员在涪城区的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 5 年。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熟悉办公室工作,且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三)参选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出生日期为 1985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
(四)涪城区内乡镇、街道参选人员,原则上应当在乡镇、街道工作满 3 年。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群众口碑差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选人员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照要求传至指定邮箱:2708408@qq.com,邮件标题统一使用“涪城区比选考核流入+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参选人员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 17: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三)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参选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比选考核流入人员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4.涪城区外参选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需加盖档案复印鲜章)。
5.涪城区外参选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四)每个岗位比选人数与实际参选人数之比不低于 1:3,未达到比例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审查未通过的及时反馈给参选人员。
五、考核
(一)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二)考核当天,参选人员应再提交以下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比选考核流入人员信息表》2 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涪城区外参选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的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复印鲜章)。涪城区内参选人员可不提供。
5.涪城区外参选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涪城区内参选人员可不提供。
(三)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选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察
(一)由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考核排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以书面形式向涪城区委组织部报告。
(二)由涪城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力量实地考察参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参选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参选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三)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参选人员考核排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提出递补人选,报涪城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开展考察。
七、体检
(一)体检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安排,在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涪城区内参选人员不参加体检,涪城区外参选人员要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参选人员自理。
(五)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参选人员,可在 3 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参选人员考核排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提出递补人选,报涪城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考察及体检。
八、调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动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参选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因资料失真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员个人全部负责。
(二)从事比选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比选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四)对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五)比选考核流入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
十、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并研 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监督联系人:王 婷
联系电话:0816-2353969(座机) 13408160189(手机)
咨询联系人:张 茜
联系电话:0816-2222467(座机) 13981110116(手机)
附件:
1.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比选考核流入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比选考核流入人员信息表
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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