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面向四川省比选考核流入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四川省范围内比选考核流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条件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可参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岗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参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二、名额及岗位
比选名额:4名。比选岗位为一级科员、九级职员岗位(详见附件 1)。参选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单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涪城区内参选人员现职级或岗位等级层次高于所参选岗位的,在用人单位职级或岗位职数范围内,可保留原职级或岗位等级)。本次比选考核人员流入人员在涪城区的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 5 年。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涪城区外参选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5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985”“211”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一般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 38 周岁(1982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荣获市级劳动模范、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及以上荣誉,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 42 周岁(1978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三)涪城区内参选人员不受年龄、学历、学位限制。
(四)参选人员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涪城区内乡镇、街道参选人员,原则上应当在乡镇、街道工作满 3 年。
(六)本次比选考核暂不接受涪城区内教学机构人员报名。
(七)符合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群众口碑差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参选人员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照要求传至指定邮箱770026924@qq.com,邮件标题请统一使用“涪城区比选考核流入+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规范填写。参选人员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 17: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参选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资料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区内参选人员不提供第 3、第 4、第 5 项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比选考核流入人员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4)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需加盖档案复印鲜章)。
(5)参选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每个岗位比选人数与实际参选人数之比不低于 1:3,未达到比例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审查未通过的及时反馈给参选人员。
五、考核
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面谈方式进行。考核当天,请参选人员再提交以下资料(区内参选人员不提供第 3、第 4、第 5 项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比选考核流入人员信息表》2 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本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档案复印鲜章)。
(5)参选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参选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察
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核排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以书面形式向涪城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告。由涪城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的考察人选,统一组织力量,实地考察参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参选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参选人员排位从高到低提出递补人选,报涪城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开展考察。
七、体检
体检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涪城区组织人社部门的安排,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参选人员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参选人员,可在 3 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涪城区内参选人员不进行体检。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参选人员排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提出递补人选,报涪城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考察及体检。
八、调动(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聘用)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参选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因资料失真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员个人全部承担。
(二)从事比选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比选考核流入组织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
(四)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比选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五)对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十、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公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监督电话:0816-2231200(座机),联系人:彭 涛,13458301283(手机)
咨询电话:0816-2266531(座机),联系人:黄雯雯,15228718674(手机)
附件:
1.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比选考核流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比选考核流入人员信息表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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