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员额法官3名:面向深圳市外各级法院在编在职的入额法官,具体设置详见职位表。
法官助理4名、司法警察1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面向深圳市内、外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具体设置详见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员额法官3名,资格条件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具有法官职务;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须为法学类(B0301)专业,或研究生为法学(A0301)专业;
3.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现为员额法官,且入额时间满3年以上,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法官以上一级法官以下;
5.具有3年以上刑事或民商事审判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且获得法学(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可分别减少1年和2年;
6.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出生);
8.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审判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操守;
9.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司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10.办案业绩较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11.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法官助理4名,资格条件如下:
1.现职务层次须为一级科员、五级法官助理以上,本市行政执法类人员报考的,须为一级行政执法员以上或一级警员以上;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须为法学类(B0301)专业,或研究生为法学(A0301)专业;
3.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具有3年以上法官助理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且获得法学(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可分别减少1年和2年;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出生);
7.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9.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司法警察1名,资格条件如下:
1.现职务层次须为一级警员以上;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从事警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出生);
6.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为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操守,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四)司法行政人员1名,资格条件如下:
1.现职务层次为一级科员以上三级主任科员以下;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出生);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操守,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以上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月31日。
(五)不得参与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中院、深汕合作区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3日。 (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szsscourt@163.com)。
3.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JPG格式),上传电子邮箱(szsscourt@163.com)提交,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报名表(须由本人签名);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4)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
(6)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A证);
(8)现任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行政职级证明材料;
(9)公务员登记表;
(10)公务员历年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11)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2)入额审批表或入额文件及确定法官等级的相应材料;
(1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工作经历三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14)个人撰写的有关法律文书、调研材料等;
(15)发表调研文章的省级以上期刊,或省级以上司法机关的表彰文件或证书(有则提供);
(16)选调职位表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8)至(15)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最迟可在体检前提交。
4.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5.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755-22091964。
(三)资格初审
深汕合作区法院根据选调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如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3倍,由深汕合作区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的,深汕合作区法院将择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由深汕合作区法院视情况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或者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深汕合作区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予以公布。
(五)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深汕合作区法院视情况确定进入笔试人数。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低于深汕合作区法院划定的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选调考生总成绩及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深汕合作区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
(六)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造成的缺额,由深汕合作区法院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工作。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深汕合作区法院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不属实的,按规定报市中院、省法院、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由于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无法调动等其他原因导致的选调缺额,由深汕合作区法院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发布于深汕合作区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报考人员应当注意及时查阅。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及时查阅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参加选调人员应在调动前取得现单位的同意,保证及时调入深汕合作区法院。因未取得原单位同意造成最终无法选调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
1.2021年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附件下载:2021年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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