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现将2015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5年8月10日—8月16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2015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笔试、面试结束后,每个遴选岗位一般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适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二、公示期满后,被公示人选须提供近期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体检合格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三、遴选工作相关事宜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及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监督举报电话:2523090(党群系统)、2671026(政府系统)
附件:2015年喀什地区地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拟选用人员名单.xls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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