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司法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级科员职级公务员5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在《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5)二级目录中为法学所含专业。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报考职位须现任相同或更高职务职级层次。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5.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调入后将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7.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于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大庆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于6月19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至dqssfjgx@126.com(注:上报材料按报名所需材料顺序排序),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材料纸制版请于面试时带至面试考场现场核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5、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放弃职务级别承诺书;
8、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提供jpg格式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9、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考核情况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0、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
报名人员请认真如实填报,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2020年6月29日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法律专业知识。笔试由大庆市司法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笔试前一周发放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未收到准考证的,请电话联系。笔试入围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由大庆市司法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待疫情后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人选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情况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考察工作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排序,按1:1.5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审查网络报名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经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并履行考察程序。
(七)公示与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大庆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通知各项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4689421
监督电话:0459-4689252
附件:
大庆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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