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州级相关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州委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委办〔2011〕75号)的有关规定,由州委组织部牵头,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试遴选(以下简称:遴选)一批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民主”和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
二、遴选范围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在编在岗的全州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遴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8个单位遴选22人,其中公务员10名,参公人员5名、事业人员7名。(详见附件)
四、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工作勤奋、爱岗敬业、作风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除州藏学研究所(州编译中心)外,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在读本科生),熟悉计算机操作。
4、除团州委的综合管理职位和四川日报甘孜记者站新闻记者职位外,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除团州委的综合管理职位外,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7、符合拟遴选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不能报考机关公务员职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职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公务员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遴选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25日下午17时。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甘孜州公开考试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同时应提供相关职位要求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签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应负全责。
3、报名者按上述要求,持有关证件到遴选职位所在单位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四川日报驻甘孜记者站的,到州委宣传部干部科报名和参加资格审查。
州委办公室人事科,2833439,地址:州委二楼
州委统战部干部科,2833499,地址:州委五楼
州委宣传部干部科,2833715,地址:州委五楼
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2833810,地址:工商大厦
州总工会组宣部,2834971,地址:光明路
团州委办公室,2833269,地址:水井子电梯公寓
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2824475,地址:子耳坡
州藏学研究所办公室,2833270,地址:工商大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遴选全过程。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笔试前1天,用人单位按照公告规定,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和相关证明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调动前,州委组织部对拟调人员资格和条件进行再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持遴选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州委组织部干部四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遴选按职位进行排名,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试题按有关要求,统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每个课目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考调职位数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根据报考人员意愿在笔试前1天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职位进行削减,若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
(2)笔试分《综合素质测评》、《岗位专业技能测评》2个课目,均按百分制计、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7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本次遴选面试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折合从高到低,与考调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差额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本次面试实行考生旁听制,即同一职位的考生面试完后,在考场内旁听其他考生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按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拟遴选人数的1:2确定考察对象。折合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岗位专业技能测评》高低确定考察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时,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
体检人员与考调职位数按1:1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如遇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根据考察情况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应在现工作地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七)试用和调动
1、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集体讨论,提出试用人选名单,并与所在县公务员(参公、事业)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协商后试用3个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单位领导集体讨论,提出拟调动人选名单,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
3、州委组织部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拟调动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选名单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4、正式调动后,不负责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七、纪律与要求
公开考试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州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833248;举报电话:2833209。
州纪委监督电话:283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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