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做好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及笔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考虑疫情防控要求,为有效避免人员密集,请按下列时间点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阅览室。
(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须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非统招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大、中专毕业证和本科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非统招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大专、本科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公务员录用通知单》《落编单》《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职务),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021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8.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曾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满24个月的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满24个月的流水原件和复印件;如曾在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须提供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落编单》复印件;
9.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证明,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是否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否存在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情形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2.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提交材料明细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照片装入小信封,外皮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虚报瞒报材料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未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笔试资格。
5.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6.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请在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现场资格审查结果。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10月22日登录龙江先锋网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一)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三号教学楼。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1小时方可离场。
3.其他考试纪律请考生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注意事项。
三、其它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和行程码、携带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填写健康承诺书(附件2)、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验报告,并在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前向省司法厅报告。
(三)请考生严格遵守2021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相关要求,高度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信息,并注意保证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451-82297172。
附件: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19日
黑龙江遴选群 61032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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