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二号)》、《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三号)》要求,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遴选工作环节,经2015年8月15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经确定黄宇、范先令、胡光贤、杨明秀、黄粉翠、田有吉、张金成、吴娟、李洪丹、欧阳辉10名同志为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11月24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整个遴选工作有异议或意见的,请于2015年8月23日前向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58—3632823(盘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858—3632978(盘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0858—3632898(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
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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