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暨县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寿县人民政府法律服务专家库人选暨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寿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暨县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遴选范围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医疗卫生、市场监管、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
二、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遴选标准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教学科研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相关领域的人员应当具有7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服务职责;
(七)近五年未受过行政、纪律等处分。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遴选,可登录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ouxian.gov.cn/)下载《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初审
县政府法制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报名人员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人员名单,报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组审定。
(三)公示
县政府法制办通过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ouxian.gov.cn/)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政府法制办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建立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专家库每3年更新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
县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寿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根据政府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需要,从县政府法律服务专家库中遴选若干名专家、学者、律师,经考察、公示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后,聘请为政府法律顾问并签订聘用合同。
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寿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根据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需要或委托,聘请县政府法律服务专家库中相关领域专家或者法律工作者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相关费用参照政府法律顾问费用标准执行。
民商事诉讼案件、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以及重大专项法律事务的服务费用标准参照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费用标准,实行单项购买法律服务。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
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人选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机制
寿县法律服务专家库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新申报人员通过评选的,增补加入专家库;经复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出专家库。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10月15日。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材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报名材料可以信函方式寄送。
邮寄地址:寿县国投大厦10楼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 编:232200
联系电话:0564-4022715
电子邮箱:854936745@qq.com
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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