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
为加强市政府办公室的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文字材料员2-4名到我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在全市范围内选调2-4名负责文字材料工作的科员。
三、选调方式
通过笔试、面试和考察择优选调。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学位),“211工程”院校优先考虑;
(三)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从事文字材料起草工作2年或以上,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谦虚谨慎、 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七)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 从事保密等工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4.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履行应尽服务年限要求的;
5. 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接受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报考资料如下: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历学位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 《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字材料员报名表》;
4. 证明个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资料(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等);
5. 5—6篇独立完成或参与完成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
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府办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选调资格。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至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5楼77室市府办人事科
咨询电话:22831559、22831699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比照人员素质能力和人岗相适情况,择优挑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根据审核情况,我办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其余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是写作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分述职演讲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六)组织考察
市府办对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借调考察
拟选调人员需借调到市府办进行为期三个月考察试用,考察不合格的将不予选调。
(九)办理手续
考察试用期合格,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
办理平级调动手续。
此通知由市府办负责解释。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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