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公告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20日14:00-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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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递补体检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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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成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本次公开选调为编制内选调,选调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成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2018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录用)试用期内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拟选调岗位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秘宣传岗(1人)、法律事务岗(1人),均为管理岗七级职员及以下岗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群众公认;
2.具有与公开选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任职经历;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成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
(一)文秘宣传岗1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成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综合文稿写作、新闻宣传工作或具有相关从业经历满1年以上;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法律事务岗1人:45周岁及以下(197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法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在成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政法、司法工作或具有相关从业经历满5年及以上;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功底及涉法、涉诉实践经验。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笔试、资格复审(现场)、面试、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推进。
(一)发布公告(2018年2月28日)
通过中心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2018年3月12日9时—3月15日17时)(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cdzfgjj.gov.cn/)下载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将填写完善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cdzfgjjhr@163.com进行报名,本次公开选调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报名。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279971)。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3月16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初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cdzfgjj.gov.cn/)将于3月19日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请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本人于3月20日17时前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12楼1203-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1.笔试。
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地点: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笔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5。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中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至1:3(若报名人数少,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放宽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并将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cdzfgjj.gov.cn/)上公布。笔试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邀请专家进行命题并按要求签订命(审)题保密承诺书,笔试内容分别为写作能力测试(文秘宣传岗)、法律知识测试(法律事务岗)。阅卷由外邀专家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中心官网上公布。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笔试成绩于2018年3月26日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cdzfgjj.gov.cn/)上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及面试。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按1∶4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中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到1:2。若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不能构成竞争的,可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岗位调减情况或取消情况将在中心官网上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中心依据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2018年3月28日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12楼1203-08室进行。报考人员在接到原件校验通知后,应携带:(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书(学历证、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持国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3)经本人签名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4)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的书面证明原件,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入党时间、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单位是否同意调动等信息。(5)按选调资格条件要求提交本人起草的优质文稿等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
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中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2次。递补情况在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面试工作由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重点考察文秘宣传、法律事务等必备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
(五)体检
1.中心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dzfgjj.gov.cn/)公示。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置疑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递补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情况在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六)考察
中心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递补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情况在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dzfgj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涉及资格条件的反映,经查实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递补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情况在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报到
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报经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及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选调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签订服务年限为3年。
五、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选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028-86279971;监督举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群工作部(机关纪委),028-86279195)。
六、特别提示
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上(http://www.cdzfgjj.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
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docx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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